
帝力,2024年3月4日(TATOLI)—民主党议员安东尼奥·达·康塞桑(绰号“卡洛汉”)表示,他重返国民议会(PN)恢复议员职务,是因为他是民主党(PD)议席的正式议员,并非为了寻求豁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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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回来是因为我是2023年至2028年任期的正式议员,并非为了寻求豁免权。我是来履行职能的。”议员安东尼奥·达·康塞桑(卡洛汉)周一在国民议会告诉记者。
他说,他于12月7日收到印度尼西亚的接受函后,于12月12日离开这个岗位,前往印尼担任大使,当时是应共和国总统邀请于12月12日就职的。
那次就职使他辞去了议员职务,以便遵守法律规定——当议员时不能兼任其他不兼容的职务,因此他现在回来恢复其任期。
“关于说我回来寻求豁免权的说法,我是正式议员,作为正式议员,我一直在行使着豁免权。况且,我尚未履行大使职务,不存在与我议员职务不兼容的情况。”他说。
他说,2024年1月8日,他才在印尼大使馆处理护照签证事宜,就在那里听到了帝力一审法院对他判处五年有效徒刑的公告。
这对他来说是个意外,因为他当时不在法庭,而是在大使馆处理外交签证事宜,准备于1月12日前往印尼。因此,他以为前往印尼存在障碍,便于2月12日请求共和国总统(PR)解除他的职务。
“因为一位大使已经就职,而另一位候选人又已被提名。不行,如果一位已经就职但尚未被解职,又任命另一位,国家自己作出了模棱两可的决定。一个人刚就职尚未成行,又有了新的任命。我不能处于这种被悬着、不知何去何从的境地。所以我在2月12日请求总统解雇我。于是,2月26日我被解职,这就是真实情况。因此,我今天来恢复议员职位。”他说。
关于此案,他无权谈论整个过程,辩护方或其律师会解释。的确,他受到了帝力一审法院的判决,但一审法院的判决是否公正,将由辩护方对此判决提出上诉。
真正的回来恢复职能正是如此,并非来寻求豁免权,而是来履行职能。当上诉法院作出最终裁决时,真相才会大白。
他来国民议会是为了做出贡献,因为他在两个月的时间里没有工作,也无法谈论人民的生活。作为人民选出的议员,他回来恢复职务。
“这就是我的情况,我不是来寻求豁免权的。人民在选我为议员时已经赋予了豁免权,以便我为他们承担责任。在此过程中,我不在乎是否进入贝科拉监狱。进贝科拉监狱不是因为我把钱装进自己口袋,而是因为一项让人民在阿塔巴埃以0.25美分出售盐的决定,但人民却钦佩我。我只是表达了意见,不了解资金,整个付款流程都受到了判决,执行项目的人获得了自由,而决策者却没有。”他说。
与此同时,在周一的全体会议上,国民议会第一秘书玛丽亚·特蕾莎·古斯芒议员在全会上通报了安东尼奥·达·康塞桑(卡洛汉)议员恢复任期的情况。
“借此机会,我来通报,我决定于2024年3月4日返回国民议会,履行我作为第六届立法机构(2023-2028年)议员的职责。我返回的原因是,我作为大使于2023年12月12日就职的任务没有继续。我已得到共和国总统的解职,因此不存在不兼容情况,我可以重新行使我的议员任期。”国民议会第一秘书宣读了卡洛汉议员提交给议会的信函。
随后,国民议会议长玛丽亚·费尔南达·莱对卡洛汉议员回到议会表示欢迎。
“欢迎议员安东尼奥·达·康塞桑重返议会大家庭。”议长说道。
在此之前,2023年12月12日,罗曾哈·法蒂玛·德·奥利维拉·马丁斯接替了卡洛汉议员。
这次替换是因为安东尼奥·达·康塞桑(卡洛汉)获得了共和国总统的任命,担任东帝汶民主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一职,并于2023年12月12日由国家元首授职。
根据此前临时接替的接受函,议员罗曾哈·法蒂玛·德·奥利维拉·马丁斯按照上诉法院阅读的第0023/2023-TR号裁决中的候选人名单接任。
此外,依据2017年5月5日第9/2017号法律(对2006年12月28日第6/2006号法律的第四次修订)第3条之规定,接受接替第六届立法机构当选议员安东尼奥·达·康塞桑。
而允许安东尼奥·达·康塞桑议员恢复议员职务的现行法律依据是《国民议会规程》(RPN)第二章“议员的权力与义务”第9条第3款,该款规定为确保其任期的正常行使,议员权力还包括:c) 提出申请,从而得以恢复在国民议会的职能。
临时接替则依据2004年5月5日第05/2004号法律及第2/2006号法律(《国民议会选举法》)第4条a项、第5条及第9条第1款,以及《国民议会规程》第5条。
然而,根据《国民议会规程》第8条(豁免权)第2款,任何议员不得被拘留或预防性羁押,除非因故意犯罪被判处五年以上徒刑,并经国民议会授权。
记者:内尔森·德·索萨
编辑:坎西奥·希梅内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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