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4年3月5日(塔托利)-东帝汶法律专家要求政府和国民议会修订创建反腐败委员会(CAC,葡语缩写)的第8/2009号法律。
“早些时候我就说过,是时候了,政府应向国民议会提交一项法案,对创建反腐败委员会的法律进行修订,”塞尔吉奥·金塔斯周二在帝力第一审法院对记者说。
塞尔吉奥担心,长期以来CAC在预防和打击腐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至今将近一年没有专员,这使得预防和打击腐败变得困难。
“我们现在看到,由于议会缺乏政治共识,至今还没有选出一位专员来重新领导反腐败委员会。因此,政府必须审视这些情况,修改CAC创建法,特别是关于选举CAC专员的条款,必须修改这一条,以便未来能够选举CAC专员,”他表示。
“如果政府因为议会缺乏共识而放弃选择,CAC就没有领导,政府不能放任这种情况,”他补充说。
法律专家塞尔吉奥·金塔斯表示,CAC不能没有领导,因为CAC创建法明确规定,启动腐败犯罪调查程序必须由专员做出决定,而不是工作人员或调查员。
“无论政府任命谁,他都必须成为CAC的领导,使这个机构更具活力。否则CAC什么也做不了,因为CAC创建法明确规定,要指导某位调查员撰写报告,必须来自CAC专员,而不是来自主任或工作人员,”他强调。
因此,这位东帝汶法律专家认为,政府应该通过司法改革工作组关注这个问题,考虑像CAC法这样的法律,以便未来能够进行修改,从而增强CAC的能力,使其在预防腐败方面做得更好。
“我们不能一直处于这种情况直到选举出CAC专员。如果缺乏共识,最好对CAC本身的章程进行修订,”他表示。
这位法律专家表示,反腐败委员会的工作很重要,因为涉及腐败、贪污、行政损害犯罪以及与腐败相关的其他隐蔽性犯罪,CAC是这些案件调查的发起者。
“检察院只是等待和接收,然后提出指控,因为他们是公诉人。但是,要指控某事,必须先由CAC进行调查,”他总结道。
与此同时,宪法政府计划包括六个主要领域,其中包括打击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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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纳塔利诺·科斯塔
编辑:拉斐尔·希梅内斯·德·A·贝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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