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力,STLTIMORLESTE.com – 帝力第一审法院通过宣读裁决,决定对被告人HA适用缓刑,因为其对受害人SO犯下了罪行。
在星期四(2025年3月6日)的庭审中,法官何塞·埃斯库里亚尔(Jose Escurial)宣布,被告人被证明犯下了公共检察院指控的性骚扰罪。
法院宣布,在之前的庭审中,被告人与受害人已经和解,通过这一解决方案,被告人向受害人赔偿了布料、手镯和猪作为补偿。
法院宣布,被告人承认并对其行为表示悔改,且这是其首次出庭,因此法院决定判处被告人2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
法官还向被告人解释,缓刑意味着被告人无需入狱服刑,仅需在缓刑期间留在外面,但在此期间被告人不得再犯其他罪行,若再犯其他罪行,法院将撤销缓刑,重新要求被告人在监狱服满2年缓刑期,并等待对新案件的审判。
法院还提醒被告人,要履行在法庭上已承诺的悔改行为,必须牢记在未来不得再次实施类似行为,因为法律禁止此类行为。
法院还要求案件的检察官和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若不同意法院的判决,可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以反对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决定。
根据现有的一般规则,提出上诉的期限是从收到法院判决通知之日起30天内。如果在30天内没有任何针对此判决的上诉,则意味着该判决已生效或具有法律效力。
该判决由法官何塞·埃斯库里亚尔(Jose Escurial)宣读,公共检察院由检察官阿德里托·蒂尔曼(Aderito Tilman)代表,被告人由公共辩护人何塞·达席尔瓦(Jose da Silva)提供法律援助。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