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力,STLTIMORLESTE.com – 帝力初审法院于本周五通过宣读裁决,决定对被告RML判处10年监禁,因为其被认定犯有暴力犯罪并涉及抢夺行为。
此案导致Neusia Fangidai Soares Jong不幸身亡,其母亲JEFS受伤。
在审判庭内,法官Ivan Suritai宣布,此前案件在审判中,公共检察院指控被告犯有《刑法典》第253条规定的抢劫罪。但在听取相关陈述后,集体法庭对案件的法律定性进行了更改,认定为《刑法典》第254条规定的暴力抢夺罪。
法官宣布,事实证明,当时被告与其同伴一起,被告亲自驾驶摩托车,并且事实证明被告推搡其同伴,随后抢夺受害者的手机。受害者试图追赶被告的同伴时,被同伴用木棍击中摩托车,导致受害者失去控制,最终与摩托车相撞,造成受害者的孩子当场死亡,受害者本人也受重伤。
尽管在审判庭内被告否认相关事实,称当时其并无意图推搡同伴去抢夺,且被告也否认知道其同伴JP抢夺手机,直到到达某地点后被告才听说有一个孩子受伤,因此感到害怕并躲藏在同伴家中。
法庭认为,尽管被告否认事实,但根据受害者的陈述(受害者即死者的母亲)指出,当时被告驾驶摩托车,当受害者呼喊时,被告驾驶摩托车继续以高速逃离。
法庭注意到被告在公共检察院的陈述与在法庭上的陈述存在矛盾。最终法庭裁定,被告与其同伴确实有抢夺手机的故意,且相关犯罪事实成立。因此决定对被告判处10年监禁。
法庭还告知被告,若不接受此判决,可通过其辩护律师提出上诉。
“我认为对被告判处的刑罚过重,我将考虑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被告的辩护律师Manuel Amaral在Kaikoli本周五对STL表示。
他补充说,在辩护陈词中其方请求无罪释放,因此若法庭判处重刑,其方将考虑对该判决提出上诉。
此前,在检察官Renato Bere Nahak的陈词中,请求法庭判处被告8年监禁。而辩护方则请求法庭免除被告的相关罪名。
根据指控,2024年5月12日晚上约19时,受害者JEFS从中国学校篮球训练结束后,前往Kuluhun接其孩子Neusia Fangidai Soares Jong,准备返回他们在帝力椰子海滩的住所。
受害者驾驶一辆牌照为05299的Meo Beat摩托车,从Kuluhun方向前往帝力椰子海滩,途经Kampun Alor时,被告RML推搡其同伴JP(后者手持木棍),驾驶Meo Beat摩托车从后方追赶。
被告驾驶摩托车靠近受害者并从左侧超车,随后被告JP从受害者左侧口袋中抢走一部Oppo手机后继续逃离。
受害者试图追赶被告及其同伴JP,但被告JP用木棍击打受害者的摩托车,导致受害者失去控制,撞上人行道,受害者受重伤,其孩子两天后在医院去世。
由于被告等人的行为,导致受害者Neusia死亡,受害者Juliana受重伤。
被告等人明知抢夺他人手机及实施暴力行为违背他人意愿,但仍执意为之。
被告以自由、故意、知情的方式实施犯罪,并明知此行为被法律禁止且会受到处罚。
因此,法庭认定被告为《刑法典》第253条规定的抢劫罪的共同正犯。
针对相关指控,被告RML承认事实,被告陈述称,当时其与同伴驾驶摩托车从Tasi ibun方向前往Kristu Rei。但在途中,被告等人产生抢夺财物的念头,因此驾驶摩托车掉头,在Kampu Alor方向看到受害者驾驶摩托车,被告等人便驾驶摩托车追赶受害者并抢夺手机。
被告陈述,关于受害者及其孩子与摩托车相撞一事,被告等人并未看到,因为他们已经逃离。
受害者也承认事实,称当时其正在驾驶摩托车,随后被告等人抢走其手机,受害者试图追赶并呼喊,但无人听到或帮忙,直到在Loja Seara Tasi ibun,受害者失去控制并撞上人行道。
在听取被告及受害者的陈述后,法庭立即向与被告共同作案的JP发出通知。
本次庭审由集体法官Zulmira Auxiliadora、Ivan Surita、Arjentino Nunes主持,公共检察院由检察官Renato Bere Nahac代表,被告获得公共辩护人Manuel Amaral的法律援助。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