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力法院审理纵火未遂案,被告承认醉酒犯案

帝力,STLTIMORLESTE.com 帝力初审法院对首字母缩写为MAFCN的被告进行了审判,因为他犯下了纵火罪。

根据主审法官何塞·贡萨尔维斯宣读的指控,2022年1月1日晚上8点,受害人ABM和他的家人正在帝力科莫罗的家中吃饭喝酒。

当时,被告和一名男性朋友带着一桶汽油,直接来到受害人的住所,将汽油泼洒在受害人房屋的门廊前,被告拿起打火机准备点燃,但一名证人踢了被告一脚,导致被告手中的打火机掉落在地。

被告意图烧毁受害人的房屋,但有证人阻止了,通过踢被告,最终打火机掉落。

因此,检察院指控被告犯有《刑法典》第263条规定的纵火罪。

针对指控,被告声明指控中陈述的事实全部属实。

被告声明,当时从12月30日开始庆祝旧年和新年,被告和家人一起喝酒。

被告声明,关于将汽油泼洒在受害人门廊上以烧毁受害人房屋一事,当时被告酩酊大醉,无法控制自己,也不知所措。最终,当被告清醒过来时,他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

被告声明,被告被带到法庭后,离开法庭后立即前往受害人家中道歉。

被告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并承诺将来不会再犯。

受害人也进一步证实指控称,当时被告处于醉酒状态,但受害人已经原谅了被告,并要求被告将来不要再做类似的行为。

听取了被告和受害人的陈述后,法院要求检察院进入辩论环节。在辩论中,检察官佩德罗·巴普蒂斯塔请求法院判处被告最低刑罚并缓期执行一年,因为被告对事实进行了公正的供认。

而辩方,若昂·德·卡瓦略请求法院对被告处以罚款,因为被告与法院合作。

听取了辩论后,法院将择日宣判。

本次庭审由合议庭法官何塞·贡萨尔维斯、朱米亚蒂·弗雷塔斯、何塞·昆塔奥主持,检察院由检察官佩德罗·巴普蒂斯塔代表,被告获得公共辩护人若昂·德·卡瓦略的法律援助。

(报道)

查看原文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