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力,2025年6月13日(TATOLI)——帝力初审法院周五对被告SE进行了首次讯问,并对其适用定期报到制度,她涉嫌于周三(6月11日)对其丈夫实施谋杀未遂罪。
在审判庭上,检察官路易斯·埃尔纳尼·兰格尔代表检察院,以《东帝汶刑法典》第138条规定的谋杀未遂罪、第146条规定的身体伤害罪以及第5/2017号法律规定的持械犯罪对被告提起诉讼。
被告S.E的辩护律师,公共辩护人埃斯塔基奥·古特雷斯解释说,法院对被告S.E进行了首次讯问,因为她涉嫌谋杀未遂罪,即用刀刺伤受害者并殴打首字母为C的受害者,原因是家庭纠纷。
“在首次讯问后,法院同意对被告S.E适用定期报到制度,她将每月一次到附近的警察局报到,”埃斯塔基奥周五在凯科利(Kaikoli)的帝力初审法院(TJPID)告诉记者。
作为被告S.E的法律助理,她接受了法院的决定,以便检察院继续进行调查。
他表示,受害者情况良好,但检察院将继续对该案件进行调查。
记者:纳塔利诺·科斯塔
编辑:埃瓦里斯托·索阿雷斯·马丁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