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力法院审理兄弟相残案:噪音引发命案,检辩激辩杀人罪与正当防卫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帝力初审法院对首字母为JC的被告(其兄长)进行了审判,他刺死了自己的弟弟大卫。

根据指控,此案发生于2023年4月26日艾莱乌,当时被告JC下班回家,看到他已故的弟弟大卫正在他们的住处制造噪音。

当时被告JC去安抚他的弟弟,因为他的行为在夜间打扰了人们的休息。

但被告的弟弟大卫不听,继续制造噪音,被告又去说了一次,但被告的弟弟仍然不听。

于是,当时已故的大卫进入屋内,继续制造噪音并对被告的妻子大喊大叫。于是被告从房间里出来安抚,但被告的兄弟姐妹们感到不满,并与已故者一起殴打被告JC,直到被告倒地。

当被告JC倒在地上时,被告的弟弟大卫继续转向被告的妻子,并继续对被告的妻子进行身体攻击,直到被告的妻子受伤。

不仅如此,已故的大卫又转向他的兄弟,被告JB,拿起一根铁管殴打被告,但未能致死,因为被告还有呼吸,于是被告站起来拿起刀,在大卫的腹部右侧刺了两刀,导致大卫倒地。

几分钟后,其他家人将大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被告JC的妻子去叫了唐·阿莱克修警察局的警察,将被告带到唐·阿莱克修警察局接受调查。

被告行为的后果是受害者死亡。因此,检察院指控被告犯有杀人罪。

在审判庭上,被告的妻子CS作证说,当时被告JB和大卫是亲兄弟,他们一直住在一起,没有问题,偶尔有问题也会立即解决。

证人声明,当时有一天晚上,当她的丈夫下班回家时,她看到她的弟弟大卫(已故)在那里大喊大叫,她去安抚他,因为她说已经很晚了,不应该这样打扰人们休息。

证人还声明,当被告进入屋内睡觉后,被告JC的弟弟大卫也进入屋内,大声对被告的妻子说话,于是被告出来说了几句,但已故的大卫不听,反而对被告进行攻击,用盘子砸向他的哥哥,直到盘子在他的脸上碎裂。

于是争吵开始,直到其他兄弟姐妹一起殴打证人的丈夫,使其倒地,大卫拿起一根铁管要打被告,但未能成功,因为他的表亲从他手中夺走了铁管,并说你们是亲兄弟,不能这样做。

证人还声明,已故的大卫不听,继续行动,直到被告站起来拿起刀自卫,刺向已故者的腹部,已故者在接受治疗两周后才去世。

听取证人证词后,检察官路易斯·埃尔纳尼·兰格尔代表检察院提出指控,要求法院判处被告JC单一刑罚15年监禁,因为被告JC的行为符合加重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检察官声明,检察院认为被告JC杀害其弟弟大卫的行为,不符合东帝汶刑法第48条和第49条规定的正当防卫。

因为当时被告使用刀,而已故的弟弟大卫使用铁器,从这些情况来看,被告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而被告JC的辩护律师,公共辩护人恩里克·马里斯声明,检察院指控被告JC犯有加重杀人罪,但该罪名不成立,因为被告当时刺伤已故大卫的行为并非出于故意。

辩护方声明,当时被告提醒已故者不要大声喧哗,因为已经很晚了,已故者的行为打扰了人们休息。

辩护方认为被告的行为并非出于故意,因此辩护方请求法院将检察院指控的加重杀人罪的法律定性变更为严重身体伤害罪。

并请求法院根据严重身体伤害罪判处刑罚。

听取指控后,法院将此案推迟至2025年7月3日下午5:00,以听取判决。

此次庭审由合议庭法官阿方索·卡莫纳、玛丽亚·索拉纳和法官阿尔贝蒂娜·内维斯主持,检察院由检察官路易斯·埃尔纳尼·兰格尔代表,被告获得恩里克·马里斯的法律援助。

(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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