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力法院对性剥削案被告采取预防性拘留,辩方将上诉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帝力初审法院通过对首次审讯程序的最终裁决,决定对首字母为FCR的被告采取预防性拘留措施。

被告被带到法庭,检察院以东帝汶刑法典第164条中规定的性剥削罪名对其提起诉讼。

听取被告的陈述后,值班法官弗朗西斯卡·卡布拉尔最终决定对被告采取预防性拘留措施。

据被告的辩护律师何塞·玛丽亚·古特雷斯称,他方不认同法院的裁决,因此将对该裁决提出上诉。

“我将向(TR)上诉法院对该裁决提出上诉,因为作为辩护方,我们不接受法院的裁决,”何塞周一(2025年7月28日)在帝力法院对STL表示。

他补充说,检察院在指控中要求法院对被告采取预防性拘留措施。但辩护方要求采取定期报到措施,最终法院认为,为了避免未来犯罪的继续发生,法院决定对被告采取预防性拘留措施。

辩护方解释说,被告是在现行犯的情况下被安全部门拘留的,她被怀疑提供场所进行某些活动,以从中获利。但这一点需要在调查过程中才能真正确定,是否存在这种行为。

辩护方强调,不接受法院对其当事人采取的措施,因此将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根据规定,上诉期限为30天。

该程序由值班法官弗朗西斯卡·卡布拉尔主持,检察院由检察官本温达·多·罗哈里奥代表,被告获得了公共辩护律师何塞·玛丽亚·古特雷斯的法律援助。

(特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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