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力初审法院判决凯科利牢房死亡案三被告无罪,检察院与家属将上诉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帝力初审法院认为检察院对何塞·贝尔纳多在凯科利牢房死亡一案的指控证据不足,因此宣告三名首字母为AAM、TCPE和TV的被告无罪,罪名是《刑事诉讼法》第160条规定的绑架罪。

因此,助理不认同法院的判决,并将与案件检察官一起向高等法院(TR)提起上诉,反对帝力初审法院的判决。

“作为死者家属的代表助理和委托人,我们感到非常难过,因为今天帝力初审法院的判决是宣告检察院指控绑架罪的三名被告无罪,”助理奥利维奥·巴罗斯周四(2025年7月17日)在凯科利对记者说。

他补充说,相信这一判决并未反映真实发生的情况,最终导致何塞·贝尔纳多失去了生命。

他强调,根据法庭上提交的事实,国家警察(PNTL)成员带走死者何塞·贝尔纳多不符合法律规定或逮捕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当时并非现行犯情况,也没有有效的逮捕令或拘留令。

助理表示,在拘留死者时,当时死者也没有试图逃跑或不合作的风险,相反,死者积极配合,没有做出任何扰乱安全部门工作的事情。

他补充说,作为家属,他们感到非常悲伤和不解,为什么法院不将所有这些行为视为绑架罪,因为逮捕死者的方式不合法,而且死者也没有对我们的警察当局采取任何行动,但法院却认为这不构成绑架罪。

尽管如此,作为家属,他们因失去亲人而感到悲伤,希望法院的判决能带来真正的正义,不仅是为了他们所爱的人,更是为了正义原则和人类尊严。

奥利维奥表示,对此深感遗憾,因此将仔细研究法院的意见,并考虑所有可用的法律选择,包括上诉。他们也已经与检察院方面进行了沟通,检察院也表示必须对这一判决提起上诉,以获得公正的裁决。

家属将继续通过民事诉讼寻求正义,并追究国家警察机构(PNTL)的责任,因为国家警察机构也必须承担责任,因为国家警察机构在何塞·贝尔纳多被关押在牢房期间未能妥善看管,因此国家警察机构必须承担责任。

他强调,法院解释说此案不属于绑架罪,但助理认为,如果我们看审判期间法庭上出现的真实陈述。被告们说当时他们是去进行身份识别,但根据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什么是身份识别。身份识别是指当一个人表现出不合作行为时,我们可以将其带到警局。当带他去询问他犯了什么错误以及询问他的父母是谁时,这才是身份识别,但将人带到警察局关押起来,这算什么身份识别?

他补充说,初审法院的解释是这样的,但助理仍将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诉。他们尊重判决,但法律也保障向更高级别法院上诉的权利,以指出初审法院的解释是错误的且非常贫乏,什么是拘留,什么是身份识别,什么是监禁。

周三,主审法官何塞·埃斯库里亚尔已决定完全宣告三名被告无罪,因为他认为检察院对三名被告绑架罪的指控均未得到证实。

法院认为,三名被告是根据举报人的投诉,前往警局带走死者进行身份识别,举报人称死者与当时正在HNGV住院的举报人弟弟发生了问题。

根据被告们收集到的信息,被告们最终决定将死者拘留在拘留室走廊,理由是为了避免出现新的问题,因为与死者发生问题的受害者当时正在HNGV住院,情况严重。

法院还认为,被告们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2条和第53条履行职责,该法条规定在接到举报人投诉时有权对某人进行身份识别。

(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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