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力,2025年7月10日(TATOLI)-检察院(MP)通过指控要求合议庭法官判处社会团结部(MSS)的两名官员和财政部(MF)的另一名官员缓刑,罪名是贪污、管理不善、伪造文件和技术记录。
本周四在帝力初级法院进行的庭审中,检察官罗杰里奥·维加斯(Rogerio Viegas)指控社会团结部的被告LT和ICM犯有贪污和管理不善罪,这些罪行的刑罚为四年至十年监禁。财政部的被告SSC被指控犯有贪污、管理不善、伪造文件和技术记录罪。
根据被告对指控事实的供认以及证人对2016年案件的证词,检察院得出结论,被告LT和ICM犯有贪污罪,最低刑期为四年监禁;犯有管理不善罪,刑期为两年监禁,累计刑期为六年监禁。
检察院还决定判处三年单一监禁并缓刑五年,条件是被告需向国家支付5,000美元,且三名被告每天支付20美元。但条件是必须在三年内付清,如果未付清,被告将服三年监禁。
检察官指控被告SSC犯有贪污罪,判处两年监禁;管理不善罪,判处两年监禁;伪造技术记录罪,判处一年监禁,累计刑期为五年监禁。但最终判处三年单一监禁并缓刑三年,并要求向国库支付1,000美元,这笔钱必须在三年期满前支付,否则将服三年监禁。
对于这项指控,被告SSC的辩护律师、公共辩护人何塞·玛丽亚·古特雷斯(José Maria Guterres)表示,资金丢失时,他的当事人已不再担任出纳员,而是由新人接任了该职务。
何塞声明,在打开保险箱查看丢失资金时,被告不在场。因此,认为对被告的指控罪名不成立,并请求法院宣告无罪。
同时,被告ICM的私人律师鲁伊·索阿雷斯(Rui Soares)声明,他的当事人承认签名属实,但对丢失的资金不知情。因此,请求法院权衡所有证词,以实现公正的判决。
听取各方意见后,法院将审判推迟至2025年7月21日上午9点,以继续被告LT的辩护程序和辩护立场,辩护人是公共辩护处的维尔娜·卡瓦略(Virna Carvalho)。
根据检察院提出的指控,有充分证据表明,被告ICM自2008年起在社会团结部担任合同制行政技术员,并在2012年至2018年期间担任社会团结部行政和财务司的财务系统联络员和出纳员,其主要职责是为该部所有活动提取资金,并将其交付给其他司的出纳员。
被告SSC自2002年至2010年在财政部国家统计总局担任合同制公务员,并在2011年至2016年期间担任常任公务员,主要职责是处理与财务管理相关的预算和文件,准备《行军指南》文件和支付清单。
被告LT自2004年起在社会团结部担任合同制公务员,2013年至2015年被任命为行政和财务部负责人,2015年11月再次担任国家计划、财务、采购和物流司(DNPFAL)司长,2018年至今,再次担任国家援助司司长。
2016年,社会团结部通过国家非缴费社会保障制度司拨款91,140.00美元,用于一项关于老年和残疾人补贴受益人的研究项目,旨在了解该补贴项目对受益人的优缺点。
在实施该项目时,国家团结部和财政部之间就老年和残疾人补贴项目评估达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国家团结部和财政部的职责。
根据91,140.00美元的预算执行计划,将支付以下项目:本地差旅费、培训和研讨会费用、研究人员的奖励或补充支持费。
根据上述提案计划,2016年10月20日,社会团结部行政和财务司处理了编号为168835、金额为91,140.00美元的CPV(付款凭证),并由RMGE作为企业服务总监进行认证。
因此,2016年10月20日,被告ICM准备了两份付款申请,一份金额为36,540.00美元,作为老年和残疾人补贴支持研究活动的本地差旅费付款申请;另一份金额为54,600.00美元,作为2016年10月至12月期间在12个市和欧库西-安贝诺经济特区(RAEOA)的研究人员的培训或研讨会费用以及补充项目付款,该申请由RMGE认证并由被告LT批准。
2016年11月16日,被告ICM使用两张支票,一张36,540.00美元,另一张54,600.00美元,在东帝汶中央银行(BCTL)提取了款项,同日,被告ICM作为社会团结部行政和财务司的出纳员,将上述款项交付给MFM女士,后者是技术支持单位(UAT)的财务联络员。
当时技术支持单位(UAT)还没有保险箱存放现金,因此,91,140.00美元的款项仍存放在国家行政和财务司的保险箱中,由保险箱负责人、被告ICM保管,当技术支持单位需要时,才到财务部门提取资金进行活动。
2017年1月12日,技术支持单位(UAT)负责人LMS先生向被告LT(国家计划、财务、采购和物流司司长)提交了一份关于36,540.00美元本地差旅预算支出的报告,报告指出,上述款项中,技术支持单位支出了12,080.00美元,统计总局支出了16,940.00美元,因此本地差旅总支出为29,020.00美元。
根据上述报告,未能执行的剩余款项为7,520.00美元。MFM女士作为技术支持单位(UAT)的财务联络员,将这笔款项交还给被告ICM,后者是社会团结部国家行政和财务司的出纳员,以便归还国库,但至今未归还,仍存放在社会团结部国家行政和财务司的保险箱中。
2018年11月15日,社会团结部审计小组对财务、行政和物流国家司(DNFAL)的财务部门进行了紧急检查,直接向DNFAL司长被告LT确认,并核查了保险箱中存放的资金,结果显示,本地差旅剩余的7,520.00美元中,只剩下2,500.00美元,而5,020.00美元的款项至今不在保险箱内。
该保险箱存放在被告LT(国家计划、财务、采购和物流司司长)的办公室,保险箱钥匙由被告LT保管,保险箱密码由被告ICM(社会团结部国家行政和财务司出纳员)知晓,当被告ICM需要从保险箱中取款时,由被告LT交出钥匙。
被告LT和被告ICM也知道,作为社会团结部国家行政、财务和物流司的国家预算执行管理者,他们有职责和义务根据国家总预算执行规定对该司的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和控制。
尽管如此,被告ICM和被告LT未能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故意违反了管理和控制规定,或滥用职权,挪用了上述款项,给国家造成了5,020.00美元的损失。
2016年12月30日,社会团结部通过联络员MFM女士向财政部(MoF)的SM Pinto先生交付了11,700.00美元,用于支付包括欧库西-安贝诺经济特区(RAEOA)在内的12个市的研究人员的奖励或补充费用。
被告SCS作为财政部国家行政财务司、统计总局的行政和财务官员,负责向在包括欧库西-安贝诺经济特区(RAEOA)在内的12个市对老年和残疾人进行调查的统计总局工作人员支付款项。
在核实支付名单并向名单上的工作人员确认后,结果显示共有五名工作人员,即:1. FMT, 2. EMJ, 3. JA, 4. LS, 和 5. TM,未收到150.00美元的款项。另有六名工作人员未收到完整的150.00美元款项,也未在支付名单上签名,但被告SCS伪造了上述五名工作人员在支付名单上的签名。
另查明,统计总局有六名在社会团结部接受培训的工作人员,他们是:1. HGP, 2. APM, 3. VSA, 4. MLT,他们未收到60.00美元,只收到了20.00美元;5. ECX只收到了30.00美元;6. FBC未在支付名单上签名,也未收到60.00美元。
因此,被告SCS本应向前述文章中提到的工作人员支付1,000.00美元,但被告SCS将上述款项挪作私用,给国家造成了损失。
被告的行为给国家造成了总计6,020.00美元(六千零二十美元)的损失。
检察院指控被告犯有贪污罪和管理不善罪,这些罪行在第7/2020号法令第182条中规定并惩罚,并结合了《刑法典》第35条、第295条和第274条。
本次庭审由合议庭法官伊万·苏里泰(Ivan Suritai)、何塞·昆塔奥(José Quintao)、祖尔米拉·奥希拉多拉(Zulmira Auxiladora)主持,检察院由检察官罗杰里奥·维加斯(Rogerio Veigas)代表,被告则获得私人律师和公共辩护处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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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纳塔利诺·科斯塔
编辑:丽塔·阿尔梅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