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力,2025年5月9日 (TATOLI)—司法系统监测计划(JSMP,英文缩写)研究员路易斯·奥利维拉·桑帕约(Luís Oliveira Sampaio)认为,法官玛丽亚·纳特尔西亚(Maria Natércia)对共和国总统若泽·拉莫斯·奥尔塔(José Ramos Horta)关于上诉法院院长阿方索·卡莫纳(Afonso Carmona)任命的争议符合法律程序。
“我们的解释是,这项临时措施属于民事事项。在这一过程中,确实存在漏洞。不符合宪法规范,因为此案涉及《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宪法》第124条,规定领导最高法院的法官必须是从已在最高法院任职的法官中任命,”路易斯在周五于其位于科尔梅拉(Kolmera)的工作地点对TATOLI记者表示。
路易斯认为,这一任命具有政治性质或涉及共和国总统的宪法权限。
“这一任命未满足某些要求。例如,根据2022年3月30日第5/2022号法律第56条关于司法裁判官地位的规定,能够进入最高法院的法官必须是已在最高法院任职且属于第一等级的法官,”他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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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斯补充说,司法裁判官地位的第63条也进一步规定,第二等级的法官只有在没有第一等级法官的情况下才能进入上诉法院任职。
“现在,仍属于第一等级的法官包括法官雅辛塔·科雷亚(Jacinta Correia)、法官杜阿尔特·蒂尔曼(Duarte Tilman)以及法官玛丽亚·纳特尔西亚本人,他们都符合相关要求。因此,按理说,应该从他们中选出符合条件的人进入上诉法院任职,”他告知。
路易斯表示,根据《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宪法》第159条,也赋予了独立机构如人权与司法监察院、共和国总检察长、政府、共和国总统、上诉法院和国家议会监督司法组织法的权利,尤其是在涉及上诉法院院长任命的问题上。
他说,如果上诉法院裁定司法组织法存在违宪情况,那么共和国总统必须遵从并免除现任上诉法院院长阿方索·卡莫纳的职务,因为这属于质疑行政程序的请愿。
记者:纳塔利诺·科斯塔(Natalino Costa)
编辑:希斯托·弗雷塔斯·达·皮耶达德(Xisto Freitas da Pied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