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力,2025年3月26日 (TATOLI) – 部长理事会批准了由总理凯·拉拉·沙纳纳·古斯芒提出的法律提案,关于对2021年12月21日第25/2021号法律《司法组织法》的第二次修订。
“此次修订的目的是允许共和国总统继续任命上诉法院院长,直到最高司法法院成立,任期为四年”,政府消息人士告知。
值得注意的是,在12月12日,国家议会批准了第47/V(4a)号法律草案——《司法组织法》的首次修订,在最终全局表决中通过。
该法律第77条(司法法院的设立),第1款规定最高司法法院的设立最长期限为24个月,自现行法律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2款规定,上诉法院的设立最长期限为24个月,自现行法律生效之日起计算。
在第83条(招聘与遴选委员会),第1款规定在现行法律生效后最多45天内,共和国总统通过法令任命招聘与遴选委员会,负责最高司法法院法官职位的首次任命以及上诉法院法官职位的任命。
第2款提到,前述委员会由三名本国公民组成。接着,第2款a)项规定:一人由共和国总统指定;b)项规定:两人由国家议会指定,由议会党团以单一提名方式提出,通过议员秘密投票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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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阿尔明达·丰塞卡
编辑:玛丽亚·奥克西莉亚多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