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帝汶上诉法院裁定《司法组织法》修正案违宪,法学家强调裁决具法律效力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针对上诉法院(TR)宣布《司法组织法》修正案违宪的裁决,法学家认为上诉法院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上诉法院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如果上诉法院院长(PTR)继续履行职责,其权限将不产生法律效力,因为他没有充分的法律合法性,如果有一天有人在法律上提出质疑,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法学家塞尔吉奥·迪亚斯·昆塔斯(Sergio Dias Quintas)周一(2025年8月4日)在凯科利对STL表示。

他补充说,上诉法院宣布《司法组织法》第76条违宪的裁决,这一裁决表明,在领导人做出任何决定之前,必须以法律和宪法规范为基础。

强调指出,如果领导人做出没有根据的决定,将会造成混乱。上诉法院的这一裁决是一个严肃的问题,因为如果领导人不遵守该裁决,将会在未来树立一个不良先例,因为司法权的信誉受损和削弱来自于政治权力。

塞尔吉奥补充说,希望上述裁决不会成为其他主权机构的负担,而是一个能够使他们服从和尊重的裁决,只有这样才能巩固东帝汶的法治,否则,正义将只适用于小人物,而统治者则不受约束。

他强调,从法律上讲,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国家必须解决宪法规范问题,否则将在未来树立一个不良先例。

此前,上诉法院于周四宣布,2025年4月28日第4/2025号法律第2条,即2021年12月2日第25/2021号法律的第二次修正案,以及《司法组织法》第76条中的规范违宪。鉴于第76条第2款和第3款中关于强制力和违宪性的声明请求。

做出裁决的上诉法院全体法官包括:杜阿尔特·蒂尔曼·索阿雷斯法官(Duarte Tilman Soares)、雅辛塔·科雷亚·达科斯塔法官(Jacinta Corea da Costa)、安东尼奥·赫尔德·多卡尔莫法官(Antonio Helder do Carmo)。
裁决一经作出,立即通知了共和国总统、国民议会议长和共和国总检察长。

上诉法院院长阿方索·卡莫纳(Afonso Carmona)表示,法官的工作我们不能干预。

“法官的工作我们不能干预,法官独立工作,上诉法院院长(PTR)对此不知情,因为没有收到通知,“上诉法院院长说。

他补充说,根据规定,应通知提出请求的人,法律是由国民议会制定的,如果说某项法律违宪,应向国民议会提出。

他还说,监督是为了查看国民议会制定该法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他们制定该法律是否具有权限。

此前,在2025年5月8日上诉法院院长(PTR)就职后,革阵党团(FRETILIN)和人民解放党(PLP)向最高法院(TR)提交了请求,要求最高法院对《司法组织法》的第二次修正案进行抽象审查,该修正案赋予共和国总统任命上诉法院院长阿方索·卡莫纳(Afonso Carmona)的权力。

(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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