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帝汶法院对中国女性嫌疑人适用预防性拘留

帝力,4月5日(TATOLI)-帝力初级司法法院(TPJIPD)于周日首次进行讯问,并对一名来自中国的女性嫌疑人YH适用预防性拘留措施,因其涉嫌毒品案件。

该嫌疑人被海关当局(AA)/海关与东帝汶国家警察通过国家刑事调查部门(DIKN)联合小组于周五(4月4日)拘留,因其涉及从法国到东帝汶的毒品交易犯罪。

法官弗朗西斯科·卡布拉尔(Francisco Cabral)作为该毒品案件首次讯问的主审法官,下令对被告YH适用预防性拘留。

在此次听证会上,公共检察院(MP)通过检察官罗杰里奥·维埃加斯(Rogério Viegas)指控并推动对被告的起诉,罪名是非法毒品交易,根据2017年1月25日第2/2017号法律规定并处罚,该法律涉及打击非法毒品交易和消费,具体在第7条关于非法交易和活动的第2款中规定,未经授权而从事相关活动或隐瞒事实的行为,将被处以6至17年的刑罚。

因此,检察官请求法院对被告YH适用预防性拘留措施,理由是被告为外国公民,并需确保公共检察院正在进行的调查程序。

“公共检察院认为,适用的强制措施是适当的,以确保调查能够顺利持续进行”,该检察官表示。

辩护方将提出上诉

与此同时,被告YH的辩护律师、私人律师雅努阿里奥·马丁斯(Januario Martins)认为,预防性拘留措施与公共检察院的指控相矛盾,因此对该决定提出异议,并将再次提出上诉。

通常情况下,他表示法院仅应适用禁止缺席的强制措施,因为她是外国公民,法院应没收她的护照,以防止她在案件仍处于调查阶段时出国旅行。

此外,他还表示可以适用其他强制措施,如定期报到,以便安全当局能够监控该外国公民的行动。

基于这一决定,律师雅努阿里奥表示将提出上诉,以反对帝力初级司法法院的决定。

“根据程序规则,辩护方有30天时间提出上诉,以反对法院的决定,当辩护方认为法院对其客户的决定不适当时”,该律师确认。

在法院对该案件作出最终裁决后,为被告YH提供法律援助的私人律师雅努阿里奥·马丁斯和奥利维奥·巴罗斯(Olivio Barros)不接受该决定,并将提出上诉,反对对他们的客户YH适用预防性拘留的裁决。

记者:纳塔利诺·科斯塔

编辑:弗洛伦西奥·米兰达·希梅内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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