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力,STLTIMORLESTE.com – 关于法院做出不引渡菲律宾公民Arnolfo Teves返回其祖国的决定,人权与司法监察员(PDHJ)认为法院的决定是最高的。
“法律限制了监察员的权限去质疑或分析法院的决定,法院的决定在任何地方都是最高的,对于那些认为决定不公正的人,可以寻求上诉,” 监察员Virgilio da Silva Guterres在红十字会告诉记者,星期二(25/03/2025)。
他补充说,法院做出决定的依据是第35条,该条规定我们只能将一名公民引渡回其祖国,当其祖国和国家保证其返回后能得到公正的司法程序,且不会被判处终身监禁或死刑,如果我们的法院到达那里,他认为法院没有从菲律宾国家得到任何保证。
强调,监察员亲自与合作伙伴人权委员会和菲律宾监察员确认,菲律宾已经废除了死刑,但法院的决定和证据有时并未显示出这种保证。
他还补充说,之前他们收到了Teves的信件,监察员的努力只是为了确保他在拘留期间的权利,获得沟通的权利,获得律师协助的权利,但关于他的身份是否返回或留在这里,这是法院的决定,至今尚未收到关于此决定的任何信件。
监察员确认,尊重法院的决定,国家也必须保证他在东帝汶的居留不会对我们的安全构成威胁,他也不会犯罪或威胁我们的司法和社会系统,这是国家必须关注的。
在另一个场合,司法部长Sergio Hornai表示,关于逃犯有两个程序,即行政和司法程序。
“作为司法部长,我负责国际刑事合作中的行政行为,我们已经表达了我们的意见,我们对引渡逃犯没有任何反对意见,不仅限于Teves,而是对那些在其原籍国犯罪的逃犯,我们将进行行政和司法程序,” 司法部长表示。
他补充说,法院的决定已经做出,我们所做的后续工作是我们的宪法规定了权力分立,第79条为尊重权力分立提供了途径,即每个人履行自己的职责,我们必须加强我们国家的决定。
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宪法第35条规定了引渡和驱逐,必须有适当的决定,今天法院的决定已经做出,并尊重这一决定。
他补充说,通过外交部与驻菲律宾的东帝汶大使馆保持联系,以澄清东帝汶对逃犯的立场。
关于决定已经做出的回应,是否可以在东帝汶处理文件,司法部长表示,首先要看法院已经发布的法律规则或规范,作为一项规则和决定,作为主权机构必须尊重。检察官将履行其职责,向政府报告与法院已做出的决定相关的事宜,政府将就政府的立场发表声明,指出必须承认我们有四个主权机构,作为一个国家,我们必须尊重所有决定。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必须考虑,作为一个国家,我们是尚未完全加入公约的国家,但像这样的案件要求每个国家在有决定时尊重其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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