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nolfo Teves Jr. 的驱逐出境,尽管有法院判决禁止,但仍被执行,这在东帝汶引发了争议。此案对法治和权力分立的尊重提出了严重质疑,正值东帝汶外交政策的敏感时期,其特点是加入东盟的进程。
菲律宾前议员小阿诺尔福·特维斯(Arnolfo Teves Jr.)被控参与在菲律宾杀害13人,于2023年进入东帝汶。同年4月,他乘坐私人飞机抵达,并受到共和国总统高级顾问的接待。3月,他被刑事科学调查警察(PCIC)根据国际刑警组织应菲律宾当局请求发出的国际逮捕令逮捕。自2023年2月起,他一直是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的目标。
尽管有正式的引渡请求,最高法院(STJ)仍决定不将其遣返菲律宾,理由是存在侵犯人权的风险,特别是可能面临死刑或在残酷条件下被判处无期徒刑。东帝汶宪法禁止在此类情况下引渡。该司法裁决被认为是最终且具有约束力的。
然而,2025年5月27日晚上9点,移民局成员前往小阿诺尔福·特维斯在帝力梅蒂奥特的住所,再次将其拘留。公布的图像显示,此次行动涉嫌使用武力,其中还包括一名葡萄牙律师。这次新的拘留发生在若泽·拉莫斯-奥尔塔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位前菲律宾政治家的存在不符合国家利益的几个小时之后。
在一段公布的视频中,阿诺尔福·特维斯呼吁沙纳纳·古斯芒释放他,声称他被非法拘留。“总理,我现在和Coelho Ribeiro & Associados (CRA)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移民局大楼里。他们没有法院的逮捕令。我们遭受了非法拘留,所以我们请求帮助,以便我们能回家,”他声明道。
随着拘留后向S上诉法院提交人身保护令请求,此案获得了新的进展。在申请中,律师若泽·希门尼斯和若昂·塞拉声称特维斯在没有法院命令的情况下被强行带离家中,并被带到移民局设施。
整个晚上,他只被告知将就其移民身份接受询问,但从未提供剥夺自由的合法理由。辩方强调,此次拘留是“非法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并且无视先前的司法裁决。
根据人身保护令请求,菲律宾公民小阿诺尔福·特维斯已请求东帝汶上诉法院立即释放他,声称他被非法拘留。
文件中,辩方声明,在行动过程中,“没有出示或提及任何法院命令,也没有援引任何可以支持拘留的具体法律依据”。
申请人于晚上9点15分至凌晨1点45分被当局带走,据称,他被告知移民局只是想询问他的移民身份,而不是拘留。然而,申请补充道,他最终还是被剥夺了自由。
根据人身保护令中引用的信息,特维斯于2023年4月持旅游签证进入东帝汶,并提交了第一次庇护申请,但被拒绝。同年7月,他提交了第二次申请,据辩方称,该申请“仍在审理中,尽管尚未被审查或决定”。
2024年3月,在菲律宾提出的引渡请求框架下,特维斯被羁押候审。三个月后,该措施被其他措施取代:未经法院授权不得离开该国或住所,以及每周两次定期报到。
2024年底,上诉法院曾批准引渡。然而,该决定于2025年3月被撤销,依据是一项裁决,该裁决认为如果该公民返回菲律宾,存在遭受酷刑和歧视性迫害的风险。
2025年5月23日,特维斯提交了一份新的政治庇护申请。辩方认为,该申请基于先前司法裁决已确认的事实,从而强化了申请人若被迫返回其国家将面临严重危险的论点。
5月27日,他再次被带到帝力移民局的设施。“申请人被非法拘留。移民局拒绝承认存在拘留,也没有提供任何法律依据来证明剥夺自由的合理性,”申请中写道。
辩方还声称,《移民和庇护法》只允许在有正式驱逐决定时进行拘留,而这种情况并未发生。甚至没有按照法律要求发出自愿离境通知。
基于这些论点,律师们请求上诉法院的法官批准人身保护令请求,并命令立即将申请人提交司法机关。
律师们还辩称,引渡程序正在进行中,并且引渡已于2025年3月20日被裁决拒绝,理由是特维斯在其原籍国可能面临迫害、酷刑或不人道待遇。检察官就具体合宪性审查提出的上诉最初被认为不可受理,但最终于5月26日经上诉法院院长命令受理,该程序仍在进行中。
此外,他们强调特维斯有待处理的庇护申请——最新一份日期为2025年5月23日——并且东帝汶法律规定,在庇护申请未作出最终决定之前,任何驱逐程序都将暂停。“即使已经启动了驱逐程序,也必然会暂停”,文件中指出。
《移民和庇护法》要求任何因移民原因的拘留都必须先经过行政程序和内政部长的正式决定。据律师称,“没有驱逐决定,也没有任何自愿离境的预先通知”,这使得拘留缺乏法律依据。他们补充说,由于特维斯受到禁止离开国家领土的强制措施的约束,“正是国家阻止特维斯离开该国”,因此公共行政部门试图驱逐他是自相矛盾的。
律师若泽·希门尼斯还表示担心,驱逐出境可能会在对人身保护令作出任何司法裁决之前发生。他强调此案具有政治动机。“我们在所有阶段都赢得了此案,直到最终判决生效。因此,这纯粹是政治性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他声明道。
他表示,律师团队已向内政部长弗朗西斯科·古特雷斯、东帝汶国家警察总司令恩里克·达科斯塔以及总理沙纳纳·古斯芒提交了请求,但迄今未收到任何答复。
希门尼斯表示,这是东帝汶独立以来最严重的案件。他提到该国已批准多项关于人权的国际公约和条约。“但这些公约和条约有什么用呢?”他质疑道。他还透露,菲律宾的律师团队告知,如果阿诺尔福·特维斯返回其原籍国,他的生命和人身安全将面临严重风险。
专家警告非法行为、政治干预和法治的破坏
法学家阿明多·莫尼斯向《勤奋报》解释说,尽管引渡和驱逐出境都涉及将个人强制送往另一个国家,看似相似,但它们具有不同的含义。
“引渡是两国之间的协议。因此,请求必须逐一明确指出该公民所犯的罪行。有些情况下,当事人并未犯罪,但可以根据相互的法律理解,通常通过大使馆之间的政治谈判进行引渡,”他说道。
莫尼斯强调,即使两国之间存在引渡协议,也必须遵守接收请求的国家现行法律。他以菲律宾为例,菲律宾请求引渡特维斯,东帝汶有责任核实是否存在协议,如果不存在,则适用司法互助原则。“根据东帝汶法律,引渡只能通过司法裁决进行,绝不能出于政治原因。我们的法律不允许引渡可能在请求国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人。”
他回顾说,最高法院已经最终裁定,阿诺尔福·特维斯不能被引渡。“该决定是最终且具有约束力的。”
关于驱逐出境,他澄清说,这是移民法中规定的一项措施,适用于违反《移民法》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后果是被驱逐出境。但要驱逐阿诺尔福·特维斯,这应该在他入境时就立即执行。”
当被问及当前情况时,他斩钉截铁地表示:“现在既不能引渡也不能驱逐出境。我们正在自欺欺人。我们希望他回到自己的国家,但已经没有合法的途径了。”
阿明多·莫尼斯还指出,特维斯在机场受到一位高级顾问的接待,这位顾问如今在某个部委任职,这表明有影响力的人士参与其中。他遗憾地表示,政府突然决定驱逐特维斯,这与司法裁决相悖。“这违反了宪法。现在他们只是在编造理由。”
至于人身保护令的请求,他认为这是一个坚实的法律工具。“对这位菲律宾公民的拘留和逮捕是非法的。人身保护令要求立即审判以避免侵犯权利。但为什么这还没有发生呢?”
他强调,这并非为特维斯涉嫌的罪行辩护。“在一个民主法治国家,任何人应根据该国批准的公约受到对待。”
最后,他严厉批评内政部的声明,称其“幼稚”。“这似乎是在侮辱民众的智商。人民知道特维斯在这里已经好几年了,而且上诉法院有裁决。政府发布那份文件,好像自己是无辜的,但它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莫尼斯最后反思了国家运作:“上诉法院决定一件事,但其他实体却强加另一件事。这是一个权力国家,而不是法治国家。这是第二起此类案件,并开创了一个危险的先例。未来,错误可能会重演。”
一位《勤奋报》咨询的法学家表示,这是“又一次对宪法的巨大践踏”。他认为,阻止引渡的司法裁决“因共和国总统的明确命令”而被推翻,这在他看来代表着“对司法权的直接、清晰和明确的干预”。对于这位法学家来说,权力分立原则“被完全践踏了”。
“共和国总统在新闻发布会上宣称,特维斯可能不符合庇护条件。但他有什么资格这么说呢,如果这是法院的职权?”他质疑道。他补充说:“他正在根据一项纯粹的行政决定被引渡,这与一项已生效的判决相悖。”
在他的分析中,此案表明“法院的裁决变得仅仅是可选择的”,并谴责在共和国总统和政府对司法权力的践踏行为的默许下,宪法已变得“仅仅是形式上的”。“在一个法治国家,这些做法是不可想象的,”他强调。
同一位法学家还批评上诉法院院长在未提供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宣布合议庭的三名法官被禁止参与。他强调,院长“没有任何权力单方面且无根据地撤销合议庭法官的决定”,并认为这一事件“非常严重”。
对于这位法学家来说,有几个问题需要提出:“谁去机场接了特维斯?为什么他受到总统府顾问的接待?共和国总统为什么改变了立场?正在进行什么样的外交交流?”
他认为此案可能存在隐藏的利益,指出驱逐出境发生在菲律宾表示支持东帝汶加入东盟的几天之后。“这个国家正在被出卖,”他指责道。
在小阿诺尔福·特维斯的案件中,东帝汶政府声称是出于行政原因的驱逐出境,但实际上,这一决定违反了先前禁止引渡的司法命令。因此,法学家们认为,这次驱逐出境掩盖了一次非法的引渡,是在违背宪法和法院的情况下进行的。
JSMP司法系统监测项目法学家路易斯·奥利维拉·桑帕约认为,移民局当局对小阿诺尔福·特维斯的拘留不符合法律程序,因为没有发出任何法院命令。“如果法院驳回了引渡请求,这意味着它批准了特维斯留在东帝汶,”他说道。
桑帕约提醒说,东帝汶宪法禁止将公民引渡到存在死刑风险的国家,并警告说,此类决定不能出于政治动机。“检察官和辩方应该好好分析这种情况。法院已经驳回了引渡,但当局仍然再次逮捕了他,”他批评道。
据这位法学家称,即使特维斯犯了行政违法行为,后果也不应该是监禁。“如果他违反了移民规定,应该处以罚款,而不是拘留,”他强调,并补充道:“现在,政府将如何为这次新的拘留辩护?它打算用什么手段来引渡他?”
JSMP前执行董事解释说,根据现有信息,此次拘留可能仅用于身份识别目的。“但身份识别和拘留是不同的。身份识别是为了在当事人不合作时收集个人数据,即便如此,也应在48小时内释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看到的是司法与政治之间危险的混合。”
路易斯·奥利维拉·桑帕约还表示,政府的行为正受到政治利益的影响,特别是东帝汶即将加入东盟。 “此案曾一度停滞,但在10月讨论加入东盟时又重新浮出水面。国家可能有政治原因,但不能脱离司法系统行事。”
对于这位法学家来说,如果对特维斯留在国家领土内的风险存在担忧,那么辩论应该通过国民议会进行。“正是在那里,应该评估他在该国存在的风险和益处,并作出指导政府的决议。”
桑帕约提醒说,共和国总统和政府无权命令移民局进行拘留。“这样做将违反权力分立原则。法院已经裁定阿诺尔福不能被遣返其国家。”
他总结说,即使东帝汶希望避免被视为犯罪分子的避风港,也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事。“我们不能按照政治命令行事,因为明天他们可能会根据当前的利益试图推翻另一项司法裁决。这会损害我们系统的信任。”
马海因基金会和PDHJ警告法治的侵蚀
马海因基金会执行董事纳尔逊·贝洛表示,小阿诺尔福·特维斯的案件并非始于最近的拘留,而是自他2023年抵达东帝汶以来。“甚至在他被拘留并送进监狱之前,阿诺尔福·特维斯就向东帝汶政府提交了政治庇护申请。法院最初认为该申请符合法律程序,但最终裁定没有批准庇护的依据,导致他被拘留在贝科拉,”他解释道。
拘留期结束后,案件陷入停滞。政府和司法部长均未就此案作出任何最终决定,这使得阿诺尔福·特维斯得以出狱并在梅蒂奥特租住房屋。
对于马海因基金会来说,政治人物的介入是决定性的。“小阿诺尔福·特维斯来了,他几乎买断了我们的司法系统。政治直接干预司法裁决,”纳尔逊·贝洛指责道。
FM主任遗憾地表示,东帝汶最初以捍卫其司法主权为由拒绝驱逐特维斯,但这一立场在总理沙纳纳·古斯芒出席马来西亚东盟峰会后发生了变化。“当他参加峰会时,在东帝汶,移民警察拘留了特维斯。这表明东盟进行了高层干预,”他说道。
在马海因基金会的分析中,东帝汶屈服于外部压力。“东盟接受我们成为成员,但我们必须付出一些东西作为回报。有取有予,”贝洛说。他认为驱逐特维斯的决定可能看起来是积极的,因为它移除了一个罪犯,但他强调:“对司法系统的损害已经造成。”
纳尔逊·贝洛还质疑司法部和最高法院等机构面对内政部行动时的沉默。“为什么特维斯抵达时,是国家领导人接待了他?如果他有严重指控,为什么不立即驱逐他?”他质问道。对于FM主任来说,特维斯“留下的时间足以损害东帝汶的司法系统和政治文化。”
他补充说,在没有完成司法程序的情况下驱逐这位菲律宾前议员的决定损害了法治。“是政治决定了程序的走向,而不是司法,”他说道。
贝洛强调,在这种情况下,移民警察的行动本身并不对司法系统构成威胁,因为它在其职权范围内。然而,他认为使用武力是为了证明违反制度是正当的。“移民警察拘留特维斯是为了表明他违反了居留规定,但他们因政治压力而无视司法裁决。”
据纳尔逊·贝洛称,此案向世界揭示,在东帝汶,“有钱就能买通法院,让司法沉默。”他还表示,这并非孤立事件:“以前也发生过政治干预以推翻司法裁决的案例,例如针对隆吉尼奥斯·蒙泰罗的案件。”
“问题是,在这里,腐败分子不会受到任何耻辱。相反,他们会重新掌权,”他遗憾地说道。他补充说,“东帝汶的法律不适用于所有人。司法适用于人民,但有权势的人通过私下谈话和协议解决一切。在这里,发号施令的是maun boots(大人物),而不是宪法。”
对于FM主任来说,没有必要成立独立团队调查此案。“让菲律宾政府来处理这个案子。如果我们要加入东盟,就应该遵守标准,而不是把资源浪费在一个已经破坏了我们司法系统的人身上。”
他还留下了一个警告:“特维斯是个狡猾的人。如果他受到压力,他会揭露他在东帝汶发生的一切。”
人权与司法监察员维尔吉利奥·古特雷斯表示,他收到一名律师的通知,称一名外国公民被拘留,并被指控禁止接触其法律辩护人。“我们正在关注事态发展。我们的立场始终明确:我们捍卫人权和宪法原则,”他说道。
他强调,只有检察官或法院才有权发出逮捕令或扣押令。“任何超出此框架的干预都构成对法律和基本权利的侵犯,”他强调。“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逮捕一个人,对个人来说是一场悲剧,也是对其基本权利的侵犯。”
古特雷斯解释说,监察员办公室正在监督此案,以确保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他提到,该机构的立场基于宪法第35条,该条规定驱逐出境只能根据司法裁决进行。“政治决定或个人意见不能取代法院的行动。”
他强调,只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在司法程序中作出决定,监察员办公室不反对驱逐出境。“我们不反对可能的驱逐出境,只要有合法依据。但这一决定必须是司法性的,绝不能是政治性的。”
面对关于移民警察成员在没有法院命令的情况下进行拘留的报道,监察员明确表示:“警察人员必须根据主管机构发出的命令行事。如果他们不这样做,就是违法。”
当被问及当局的行动是否可能受到共和国总统声明的驱动——总统曾表示相关公民无权留在该国——古特雷斯回答说,“总统的声明不能作为逮捕、拘留或驱逐一个人的法律依据。”
“我们生活在一个民主法治国家,法律至上。宪法明确规定:如果公民申请庇护,这种情况必须根据立法和司法裁决来处理,”他补充道。
监察员确认,监察员办公室将继续跟踪此案。“从一开始,多家媒体机构就要求我表明立场,而我的立场始终如一,”他说道。
他还重申,他所领导的机构不反对引渡或驱逐小阿诺尔福·特维斯,但只要求这些措施遵守宪法原则,特别是第35条,该条要求其适用必须有司法裁决。
对东盟的外交支持和最终驱逐行动
共和国总统若泽·拉莫斯-奥尔塔重申,阿诺尔福·特维斯不符合在东帝汶获得政治庇护的资格。“无论所有法律和宪法方面的考虑如何,有一个所有国家都遵守的问题:国家利益,”他说道。“在这种情况下,保留这样的人不符合利益,以避免东帝汶成为该地区犯罪分子的天堂。”
2025年5月28日,政府发布公告,宣布将驱逐小阿诺尔福·特维斯,理由是其存在危及国家安全和外交关系。该决定是基于其缺乏有效签证、护照被取消以及缺乏合法居留许可而作出的。
2025年5月29日,政府发布新公告,告知小阿诺尔福·特维斯已被驱逐出境,并已在菲律宾当局的羁押之下。据政府称,此举是由于该公民的存在对公共秩序和国家安全构成风险。
公告澄清,特维斯在菲律宾面临多项指控,包括13项谋杀罪、13项谋杀未遂罪和4项企图谋杀罪。然而,政府强调特维斯不会被判处死刑,因为菲律宾共和国第9346号法律已废除死刑,且不能追溯适用。
根据公告,菲律宾当局保证特维斯不会遭受酷刑、不人道待遇或残酷惩罚,并将有权获得公正审判,包括获得律师协助和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的机会。东帝汶政府重申了对法治和打击跨国犯罪国际合作的承诺,并重申东帝汶不应被视为国际司法逃犯的避风港。
关于此案,《勤奋报》试图联系上诉法院院长,后者表示对此事不知情,因此拒绝发表任何声明。
当《勤奋报》记者询问小阿诺尔福·特维斯的驱逐出境问题时,总理表示此案由内政部长负责,并反问:“一个没有有效签证的人可以在这个国家吗?”对此,记者反驳道:“那么,他为什么能进来呢?”但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小阿诺尔福·特维斯的拘留发生在菲律宾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开表示支持东帝汶全面加入东盟的几天之后。这一立场由菲律宾外交部副部长多米尼克·泽维尔·帝国宣布,几天后马来西亚总理也予以强化,他确认东帝汶将在10月的峰会上成为该区域组织的第11个成员。这两个事件的接近性引发了对驱逐出境与外交谈判之间可能联系的疑问。
特维斯案暴露了东帝汶司法权和行政权之间的裂痕。通过允许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裁决被政治命令所忽视,东帝汶国家面临着损害司法系统信任和其作为一个民主、尊重人权国家的国际形象的风险。这一事件留下了一个核心问题:在一个法治国家,到底谁拥有最终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