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力,STLTIMORLESTE.com – 公共检察院(MP)威胁被告RPBM判处3年缓刑。
根据法官若泽·金陶(Jose Quintao)在周五(2025年1月24日)宣读的指控,2023年6月26日,凌晨00:00(东帝汶时间),在帝力Soru Motu Ba Dame村,被告RPBM用拳头猛击受害者背部一次,并用手掌猛击受害者左侧下巴一次。
由于此次身体攻击的直接后果,受害者在背部感到剧痛,左侧下巴剧痛,并出现肿胀和发红。受害者未前往医院接受治疗。
此次身体攻击的原因是受害者参加了在Taibesi举行的派对,因此当受害者回到家时,被告立即对受害者实施了身体攻击。
被告RPBM以自由、故意和有意识的方式行事,明知用拳头猛击受害者背部一次及用手掌猛击受害者左侧下巴一次,是通过这种行为对受害者的身体和健康造成伤害的手段。
被告明知其行为是被禁止的,并将受到刑法处罚。
因此,公共检察院指控被告RPBM为实质作者,以完成形式实施了简单身体伤害罪,并以家庭暴力形式加重,依据《刑法典》第1450条结合2010年7月7日第07/2010号《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和处罚。
针对上述指控,被告承认,当时受害者参加派对并很晚回家,孩子哭得很厉害,因此被告打了受害者左侧下巴一次,并击打受害者背部一次。
被告声明,事件发生后两天,双方家庭坐在一起解决了问题,被告也向受害者道歉,从那时起直到现在,双方再无问题。
被告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恨,并承诺未来不会再对受害者实施身体攻击。
与此同时,受害者IMJB也声明,当时她参加派对并很晚回家,孩子哭得很厉害,因此导致被告生气并实施了攻击。
在听取双方陈述后,法庭要求公共检察院立即提交陈词。在陈词中,检察官纳波莱昂·达席尔瓦(Napoleao da Silva)请求法庭判处被告1年监禁,缓刑3年。
辩护方若泽·古特雷斯(Jose Guterres)请求法庭对被告处以罚款。
此次庭审由法官若泽·金陶(Jose Quintao)主持,公共检察院由检察官纳波莱昂·达席尔瓦(Napoleao da Silva)代表,被告由公共辩护人若泽·古特雷斯(Jose Guterres)提供法律援助。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