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力, STLTIMORLESTE.com – 检察院(MP)在其关于家庭暴力形式虐待罪的指控中,请求法院对首字母为MAFP的被告(丈夫)判处缓刑,因为他被证实对首字母为AdC的受害者(妻子)犯下了罪行。
周四(2025年7月24日),检察官纳波莱昂·达席尔瓦在法庭上声明,在此案中,被告对事实供认不讳,但被告表示,问题发生后,被告和受害者已经和好,被告本人也向受害者道歉。而且从那次事件到现在,被告没有再施加暴力。
检察官认为,如今暴力犯罪的记录数量仍然很高,因此为了将来不再发生此类事件,检察官请求合议庭判处2年6个月的监禁,缓期2年6个月执行。
同时,辩护律师埃万热利尼奥声明,被告合作并认罪,并且从问题发生到现在,没有再出现问题。因此辩方也相信,将来不会再发生问题。鉴于此,辩方请求法院宣告被告无罪。
听取了指控后,法院将择日宣判。
有充分证据表明,受害者AdC与被告MAFP于2019年开始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育有2名子女,经济上依赖被告。
第一次事件发生在受害者已忘记具体日期和月份的2021年,但大约晚上9:00(东帝汶时间),在富门托(Fumento),被告MAFP用手猛击受害者AdC的胸部一次。
这次身体攻击的直接后果是受害者AdC胸部剧痛并感到头晕,但受害者没有去医院治疗。
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受害者和被告之间发生了争吵。
第二次事件发生在受害者已忘记具体日期的2021年7月,大约晚上10:00(东帝汶时间),在帝力富门托1区(Fumento 1, Dili),被告MAFP用手猛击受害者AdC的左耳根部一次。
这次身体攻击的直接后果是,受害者AdC左耳根部剧痛,感到头晕、悲伤、创伤和恐惧。
当时受害者正处于怀孕状态。
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受害者和被告之间发生了争吵。
第三次事件发生在2022年4月15日,大约上午10:00(东帝汶时间),在帝力富门托1区(Fomento 1, Dili),被告用手猛击受害者AdC的胸部一次,导致受害者倒地,被告抓住受害者的小指并扭动。
这次身体攻击的直接后果是受害者AdC胸部剧痛,感到头晕并倒地,小指疼痛、肿胀和脱臼。
受害者前往科莫罗健康中心接受治疗。
这个问题的原因是被告指使他们的一个女儿嘲笑受害者。
被告MAFP自由、蓄意且有意识地行事,明知对受害者进行持续的身体攻击,如起诉书所述,构成对其配偶的不当身体对待,因为受害者是被告的合法妻子,尽管如此,被告仍继续实施以实现其意图。
被告知道其行为是刑法所禁止和惩罚的。
因此,被告MAFP构成对配偶实施家庭暴力形式虐待罪的既遂物质犯,该罪行根据《刑法典》第154条,并结合2010年7月7日第07/2010号《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第3条和第35条的规定予以惩罚。
本次庭审由合议庭法官伊万·帕特罗西尼奥、祖尔米拉·奥希拉多拉和阿根廷诺·努内斯主持,检察院由检察官纳波莱昂·达席尔瓦代表,被告获得实习律师埃万热利尼奥·佩雷拉·古斯芒的法律援助。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