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帝汶法学家呼吁建立青少年中心安置犯罪未成年人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东帝汶法学家认为,是时候建立一个青少年中心,将犯罪青少年安置在单独的场所。

“我认为青少年中心非常重要,政府可以建立青少年中心,这是政府的一个好计划,因为我们知道在刑法中,16岁以下的儿童因年龄原因不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他们不应承担刑事责任,”法学家塞尔吉奥·迪亚斯·昆塔斯(Sergio Dias Quintas)周四(2025年7月17日)在凯科利对STL记者说。

他补充说,如果法律规定他们不承担刑事责任,那么他们就不能与成年人一起受到惩罚。因此,政府必须创造条件或建立一个中心来关押他们。

他进一步解释说,鼓励政府建立或设立青少年中心,因为青少年中心非常重要,不能让儿童犯罪后就这样被释放,父母也不能认为未成年子女可以逃避他们的责任。

昆塔斯说,国家有义务为青少年,特别是犯下罪行的未成年人建立一个青少年中心,将他们安置在青少年中心,以教育他们的思想,使他们将来离开青少年中心后,能够带着技能重新融入社会,通过思想教育和各种领域的培训来提升他们的能力。

他强调,未成年犯罪儿童的待遇与成年人没有区别,他们被安置在青少年中心并接受相同的待遇,但他们不能与成年人一起受到惩罚,如果他们一起受到惩罚,他们就会从成年人那里学到一些东西。

因此,将他们安置在单独的场所,特别是在青少年中心,通过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来教育他们。正规教育例如国家可以创造条件派遣教师到青少年中心教导他们,也有一些有技能的技术人员可以在青少年中心教导他们。

他确认,进入青少年中心并非由其他机构派遣,而是通过法院的判决将他们送往青少年中心关押,其形式是教育他们,但这也可以算作一种刑罚,但并非刑法中描述的刑罚。

法学家看到,迄今为止,许多未成年犯罪儿童已来到法庭,但由于我们的刑法规定未成年儿童不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当法官看到有未成年人犯罪来到法庭时,法官必须通过出生证明核实这些儿童是否未成年,如果这些儿童是未成年,法官别无选择,只能宣判他们无罪,因为国家尚未创造条件来判决这些儿童。

如果还没有青少年中心来安置这些儿童,将会影响到那些犯罪的儿童,因为如果儿童犯罪后来到法庭,法庭会认为,由于年龄原因导致的不承担责任,这在生理上会影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行为对他们来说变得习以为常。

在另一个场合,司法部长塞尔吉奥·霍尔奈(Sergio Hornai)表示,政府通过司法部已经有计划,并计划在蒂巴尔(Tibar)建立该中心。

“已经有计划在蒂巴尔建立,因此其进程仍在进行中,”司法部长说。

他补充说,建立青少年中心确实很重要,这样可以将未成年囚犯与成年囚犯分开安置。

根据STL的观察,目前在贝科拉监狱,青少年囚犯仍继续被关押在贝科拉监狱,因为还没有单独的场所来安置青少年囚犯。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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