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力,2025年4月24日 (TATOLI)—司法部长塞尔吉奥·霍尔奈(Sergio Hornai)请求共和国总统若泽·拉莫斯·奥尔塔(José Ramos Horta),在任命新的共和国总检察长(PGR,葡萄牙语缩写)之前,必须先听取政府和公共检察院最高委员会(KSMP)的意见,这样整个过程才能按照宪法规定进行。
这位政府官员解释,根据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宪法(KRDTL),共和国总统拥有独家权限任命一名检察官担任共和国总检察长,以领导公共检察院机构。
“根据这一程序,政府只是作为倾听者。协商也在此过程中通过总理进行,以便就未来共和国总检察长的想法进行交流,关注司法领域,从而更好地开展工作并领导该机构在司法领域发挥作用,”塞尔吉奥在周四于科尔梅拉(Kolmera)的工作地点对记者们表示。
他解释说,司法部长将协助总检察长的工作,以便更好地改善司法领域,但这一权限属于共和国总统,并需依据公共检察院最高委员会的推荐。
这位政府官员相信,共和国总统在任命共和国总检察长职务时,将以法律为依据。
回顾一下,共和国总检察长阿方索·洛佩斯(Alfonso Lopez)的任期将于2025年4月28日结束。
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宪法第86条关于共和国总统对其他机构的权限,在K项中描述,共和国总统的一项权限是任命共和国总检察长,任期为四年。此外,宪法第133条关于共和国总检察长的内容,在第3项中规定,共和国总统任命共和国总检察长的任期为四年,符合法律规定。
记者:纳塔利诺·科斯塔(Natalino Costa)
编辑:希斯托·弗雷塔斯·达·皮耶达德(Xisto Freitas da Pied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