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帝汶司法部优先制定宗教自由法

帝力,2025年3月5日 (TATOLI)-司法部(MJ)优先考虑在政府任期内制定或启动宗教自由法。

“关于宗教自由的法律草案,我已经读过,一些内容已经在我的桌子上,但不可能在一年内完成所有事情,政府任期到2028年,所以我们会一步步来,逐步完成”,司法部长(MJ)塞尔吉奥·霍尔奈(Sergio Hornai)在贝科拉监狱回应TATOLI时表示。

此前,反对派议员、东帝汶国家团结复兴党(KHUNTO)的安东尼奥·韦尔迪亚尔·德·索萨(António Verdiál de Sousa)要求制定宗教自由法,以便规范进入东帝汶开展活动、教义不明确的宗教团体。

宪法第45条涉及良心、宗教和信仰自由。第1款规定,人人享有良心、宗教和信仰自由,因此各宗教信仰与国家分离;第2款规定,不得因宗教信仰而恐吓或歧视(贬低)任何人;第3款规定,根据法律保障依良心拒绝的权利;第4款规定,保障自由传授宗教的权利,但仅限于各宗教内部。

相关新闻:KHUNTO要求制定宗教自由法以规范进入东帝汶的宗教团体

记者:尼尔森·德·索萨(Nelson de Sousa)

编辑:丽塔·阿尔梅达(Rita Almeida)

查看原文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