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帝汶《媒体法》修正案引争议:记者团体反对新闻内容刑事化

记者、新闻理事会和新闻理事会前领导人对《媒体法》修正案草案第38B条提出异议,该条规定对被视为冒犯性的新闻产品处以刑事制裁。批评人士警告称,该措施威胁新闻自由,可能违反宪法,并加剧东帝汶在国际排名中的下滑。

由国务秘书处(SECOMS)提交的《媒体法》修正案草案,原则上旨在引入规范数字平台和使法律适应技术时代的规定。然而,SECOMS提交的草案因其中一项规定新闻内容刑事责任的条款,在记者和民间社会组织中引起了强烈关注。

第38B条规定,冒犯“受刑法保护的法律权益”的新闻产品可能导致刑事制裁,追究文本、图像或声音作者的责任——在某些情况下,还包括编辑、董事、媒体公司负责人和评论文章作者——对被视为“有争议”的内容负责。

新闻理事会(CI)主席塞萨尔·马利(César Mali)解释说,该机构最初的草案并未提及刑事责任,但后来收到了SECOMS的版本,其中包含了有争议的条款。“当我们收到草案时,我们看到了该条款,并要求更多时间进行分析。我们将在14日与SECOMS讨论此事,”主席告知。塞萨尔·马利表示不愿对国务秘书的意图妄加评判,但他主张“如果对新闻自由产生影响——惩罚记者或新闻产品——SECOMS应重新考虑该条款的存在”。

新闻理事会主席还呼吁业界和公众参与提案的起草过程:“这项法律的主人是记者和媒体机构。”

新闻理事会主席强调,目前用于解决媒体与公众之间关于新闻产品冲突的机制仍然有效,并受到相关各方的普遍接受,特别是通过更正权和答复权。“这是我们应该继续实施的模式。新闻理事会坚定不移地保护记者,确保他们能够不受政治或经济性质的阻碍或干预地进行报道,并确保公众继续获得可信和真实的新闻,”他表示。

他补充说,公众认识到不应将记者告上法庭,因为投诉一直直接提交给新闻理事会。因此,他主张维持那些已取得良好效果的做法。“我们希望促进民主,而新闻业是其支柱之一。如果这项条款旨在将记者定罪,我们将全体起而捍卫并要求将其废除。”

新闻理事会前主席奥特利奥·奥特(Otélio Ote)证实,该机构在调解公众与媒体之间关于新闻内容的冲突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然而,他提醒记者和媒体,在履行职责时必须始终保持谨慎和严谨,展现专业精神。

据奥特利奥·奥特称,从未有过将新闻产品定罪的意图。“我们不希望仅仅因为发布一些照片、文字或视频就成为罪犯,”他表示。他提到,修法是因为存在需要改进的方面,但他强调这不能成为纳入规定刑事责任条款的理由。“修法应该为媒体带来进步,特别是技术方面的进步,例如规范在线媒体,而不是包含代表媒体质量倒退的条款,”他遗憾地说。

这位前主席还建议政府应专注于完善目前《媒体法》中尚未完成的三项派生法令:关于非营利性媒体、罚款和专业记者证的法令。“媒体抱怨罚款金额过高,认为这损害并威胁到公司的持续运营。可以考虑修订以降低金额,”他解释道。

奥特利奥·奥特强调了加强答复权和更正权作为解决新闻冲突重要机制的重要性。“修订应改进、补充和加强关于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的规定。如果存在明确意图将新闻产品定罪,这是不可接受的。”

尽管有所保留,奥特利奥·奥特认为第38B条目前的形式并未直接侵犯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然而,他指出,即使不将新闻产品定罪,新闻自由也已受到《民法典》的限制,该法典规定了对良好声誉的保护,甚至可以处以罚款。

“宪法保障权利,但也规定了义务。有责任追究权利。必须有法律,但法律不能侵犯基本权利,而这些权利也可能受到限制,”他解释道。总而言之,奥特利奥·奥特表示,这两种情况最终都会限制新闻自由,尤其是“由于害怕犯罪或支付罚款而不敢向公众揭示真相的勇气”。

对于DFM新闻社记者阿尼巴尔·多·埃斯皮里图·桑托(Aníbal do Espírito Santo)来说,SECOMS提出的条款是不公正和不恰当的,对新闻工作构成了巨大障碍,特别是当专业人士处理基于国家真实情况的事务时。“政治任命不能利用权力来做这件事。新闻作品代表公共利益,当它们基于事实时,不构成诽谤。记者不捏造信息;他们根据其消息来源的想法和事实进行工作,”他表示。

阿尼巴尔警告说,该条款限制了记者批评或调查敏感话题的自由——例如政府官员的违法行为、犯罪或滥用权力——这可能会削弱专业人士处理这些话题的动力。“事实上,记者在处理任何问题时都不应受到限制,但这项新条款将限制所有专业人士,并削弱该国的新闻自由,”他补充道。

如果该条款进入批准阶段,这位记者表示,所有协会和专业人士都将动员起来进行自卫。他还建议新闻理事会作为一个独立机构,捍卫记者和媒体机构的荣誉。“新闻理事会必须在做出决定之前进行更好的分析和评估。国务秘书采取的政治立场旨在损害新闻自由,而不是促进其加强,”阿尼巴尔·多·埃斯皮里图·桑托批评道。

这位记者还指出,媒体法中有些条款仍然令人困惑,并要求新闻理事会审查和澄清这些条款,以免产生更多疑问。“我还要求理事会保持其公信力,不依赖政治权力,因为政治权力的存在可能会限制新闻自由。如果理事会不独立,只听从国务秘书的决定,新闻自由将受到严重威胁。如果这项修改获得批准,该国的新闻自由排名可能会再次下降,”他总结道。

值得注意的是,据无国界记者组织称,今年东帝汶在世界新闻自由指数中下降了19位,从180个国家中的第20位降至第39位。这次下降反映了该国新闻业日益艰难的环境,其特点是记者受到恐吓、政治直接干预编辑部、自我审查以及伪装成编辑指导的审查。这种情况危及新闻自由,并严重威胁东帝汶的民主。

排名的下降与多种因素有关,包括媒体面临的政治和经济压力增加、社会对批判性新闻的容忍度降低以及具体的审查和恐吓事件。尽管在保护新闻自由方面取得了一些法律进展,但独立新闻业的运作环境却恶化了,政府干预和记者受攻击的案例屡见不鲜。

东帝汶记者工会(TLPU)秘书长泽齐托·达席尔瓦(Zezito da Silva)认为,第38B条与宪法原则相冲突——特别是第40条和第41条,这两条保障言论自由、信息获取和参与公共辩论的权利。泽齐托警告说,纳入该条款可能会损害该国在新闻自由指数中的地位,并主张意见权应被视为个人责任。“前政府曾试图将诽谤定罪,我们对此进行了抵制。现在SECOMS又提出了同样的想法,”他说,并呼吁记者协会和民间社会结成统一战线,向SECOMS、国民议会和共和国总统发出警告。

“如果我们开始禁止和惩罚那些思考和说话的人,民主还有什么价值?”

人权与司法监察员兼新闻理事会前主席维吉利奥·古特雷斯(Virgílio Guterres)认为,该条款规定的刑事责任制度一旦获得批准,将构成“潜在威胁”,因为其措辞直接涉及新闻内容。维吉利奥认为,新闻内容的评估应基于道德准则的原则——严谨、平衡和反驳权——而不是刑法。“我们不能用法律来规范新闻内容;那将意味着将新闻作品、人们通过报纸发表的思想和意见定罪,”他遗憾地说,并强调这个问题超越了新闻界,触及了民主和言论自由的核心。

监察员承认记者应对发表侵犯第三方尊严的意见负责,但他重申,将意见定罪与民主制度不符:“在一个民主国家,不能惩罚意见,即使它们是荒谬或令人难以置信的。人民的意见是民主的灵魂。如果我们开始禁止和惩罚那些思考和说话的人,民主还有什么价值?”

维吉利奥·古特雷斯建议,修法应仅限于必要内容——数字平台监管、答复权、数字平台上的更正、个人数据保护以及打击儿童色情和网络犯罪的规定——而不应被用作限制自由的借口。关于隐私和公共利益,他强调需要区分普通公民的私人领域和政治人物的公共领域:例如,联系或使用国家车辆不属于隐私范畴。“媒体是公共服务,需要明确界定什么属于公共利益,”他表示。

SECOMS否认有将新闻产品定罪的意图

国务秘书处(SECOMS)国务秘书埃克斯佩迪托·迪亚斯·希门尼斯(Expedito Dias Ximenes)保证,《媒体法》修正案草案的目的并非将记者定罪、建立专制制度或限制新闻自由。

据他解释,修订第38B条仅旨在“简化和澄清”现行第38条,使其适应技术进步,并赋予新闻理事会监督数字平台的权力。

《媒体法》第38条关于责任形式的规定,明确“通过新闻媒体实施的损害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和价值的行为,其作者应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这位官员认为,该法律目前的措辞“产生了多种解释”,而提案旨在提供“更易懂和详细”的语言,以便公民,特别是记者更容易理解。如果仍然存在任何歧义,行政部门承认会进行新的调整。

SECOMS在一份新闻稿中补充说,其意图是“建立一项通过媒体机构实施犯罪(如仇恨言论或违反司法保密规定,这些罪行已在《刑法典》中规定)的责任认定一般规范”。

国务秘书举例说,受法律保护的权益包括“生命权、良好声誉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然而,他强调,在推进第38B条的适用之前,感到受损的人“应首先诉诸答复权和更正权”。

“如果有人批评一位政府官员,这位官员首先应该行使答复权。只有在媒体机构不合作且有证据的情况下,才能推进第38B条,”他解释道。

最后,埃克斯佩迪托·迪亚斯·希门尼斯保证,第九届政府将继续确保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这个过程还很漫长。这只是一个草案,并非供公众消费。如果新闻理事会希望保留现有文本,那没有问题,因为这只是一个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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