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力,STLTIMORLESTE.com – 帝力第一审司法法庭通过宣读判决,判处被告VSAO(缩写)对其前女友GRB(缩写)造成伤害,处以罚款。
在周一的庭审中,法官Ivan Suritai在审理过程中宣布,对于此案,公共检察院指控被告犯有两项罪行,即威胁罪和家庭暴力罪,以简单身体伤害的形式。
法庭认为,威胁罪不成立,因为受害人声明被告曾威胁受害人,但受害人并未感到恐惧且行动自由,从问题发生直到现在受害人行动自由。因此,法庭认为威胁罪不成立,并决定免除被告的威胁罪指控。
对于家庭暴力罪以简单身体伤害的形式,法庭认为罪名成立,因为当时被告确实实施了攻击,根据被告的供词,并得到受害人声明的进一步证实。
对于上述罪行,法庭毫无疑问地认为已得到证实。因此,最终法庭决定对被告处以200美元的罚款。法庭还解释,如果被告未能支付罚款,将被处以66天的替代监禁。同时要求被告如不服判决,可通过其辩护律师提出上诉。
在此之前,检察官Domingos Barreto在陈述中请求法庭考虑受害人的声明,并对被告作出判决。
而辩护方Manuel Exposto则请求法庭对被告适用较轻的处罚。
根据指控,2022年7月2日在帝力Metiaut地区,被告用手掐受害人的脖子,并将受害人推入车内。
在车内,被告多次用手击打受害人的脖子和嘴部,并威胁受害人说,如果你要打我的爱人,我会比这更狠地打你。
由于被告在车内对受害人实施的攻击,受害人还遭受了项链断裂并掉落的情况。
由于被告的行为后果,受害人感到疼痛并提出投诉,并在Pradet接受了两天的治疗。
因此,公共检察院指控被告犯有家庭暴力罪,以简单身体伤害的形式,依据《刑法典》第145条的规定。
针对上述指控,被告声明,当时被告与受害人的恋爱关系已经结束,且两人已有三个月未联系。
被告声明,两人已无恋爱关系联系,因此被告也有了新的爱人。2022年7月2日,被告与新爱人前往Metiaut,当时他们正准备返回。突然,受害人作为被告的前爱人出现在车前,打开车门并立即拉扯被告的新爱人,被告也站出来将两人分开。
在那一刻,由于受害人说了很多话,被告的新爱人也联系了她的同事来接她回去,而受害人与被告仍留在该地点。
被告声明,在该地点被告与受害人发生了争论,使被告感到愤怒并用手击打受害人。被告声明,他曾多次与受害人沟通希望结束他们的恋爱关系,但受害人不愿接受,因此被告与另一名女子建立了恋爱关系,这让受害人感到不满并引发问题。
被告声明,从问题发生直到现在已不再有问题。被告还声明,之所以想与受害人脱离关系,是因为两人的恋爱关系中总是出现问题。
在庭审中,受害人声明,当时她与被告确实发生了问题,被告决定结束他们的恋爱关系,但受害人对被告说,如果要结束关系,两人必须面对面好好谈一谈。
受害人承认两人已有三个月未联系,但尚未完全确定他们的恋爱关系是否已结束,因为他们还未面对面做出明确决定。
受害人声明,在Metiaut她看到被告的车,因此跟随过去想问清楚,但当她打开车门看到被告与另一名女子在一起时,她感到愤怒并与该女子发生争执。
受害人声明,被告在车旁打了她,然后将她带到海边,继续将她带到车内并殴打她。受害人声明,现在她与被告的关系已经结束。
此次庭审由单一法官Ivan Suritai主持,公共检察院由检察官Domingos Barreto代表,被告获得公共辩护人Manuel Exposto的法律援助。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