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力,2025年1月17日 (TATOLI)—帝力初级司法法庭(TJPID)今日通过法官Ivan Suritai宣读判决,决定对被告RML判处10年有期徒刑。RML因去年在椰子海滩偷窃手机,导致Niusia Fangidai Soares Jong死亡,其母亲受重伤。
法庭对被告RML判处10年徒刑,因为法庭认为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事实证明其犯下暴力犯罪,涉及根据东帝汶《刑法典》第254条规定的盗窃行为。
在庭审中,法官Ivan Suritai宣布,此前在审判中,公共检察院指控被告RML犯下根据第253条规定的抢劫罪。然而,在听取被告和受害人的陈述后,该集体法庭将抢劫罪的法律定性更改为暴力犯罪,涉及根据东帝汶《刑法典》第254条规定的盗窃行为。
“事实证明,当时被告与其同伴一起行动,且被告亲自驾驶摩托车。事实还证明,被告载着同伴,最终抢走了受害人的手机。受害人试图追赶,但被告的同伴将木棍扔向摩托车,导致受害人失去控制,最终与摩托车相撞,造成受害人的孩子死亡,受害人本人受重伤,”法官Ivan在帝力初级司法法庭Caicoli庭审现场宣读判决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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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an表示,在此案的审判过程中,被告否认了公共检察院对其指控的事实,称当时他并无意载同伴去偷窃,被告还否认其同伴JP抢夺手机。到达某地点后,被告听说一名儿童受伤,因此感到害怕并躲藏在其同伴家中。
“法庭认为,尽管被告否认事实,但根据受害人(即死者母亲)的陈述,当时被告确实驾驶摩托车。当受害人呼喊要求被告停车时,被告却继续以高速驾驶摩托车逃跑,”他补充道。
因此,法庭认为被告在公共检察院的陈述与在法庭上的陈述相矛盾。最终,法庭认定被告及其同伴确实有意图偷窃手机,且相关犯罪事实成立。因此,法庭决定对被告判处10年徒刑。
法官Ivan表示,法庭还询问被告是否接受此判决,若不接受,可通过其辩护律师提出上诉,反对帝力初级司法法庭的判决。
在同一场合,被告的辩护律师Manuel Amaral表示,其一方尚未接受法庭对被告所判刑罚的决定。
“我将考虑对法庭判处的刑罚提出上诉。因为在我的辩词中,我请求无罪释放,如果法庭判处重刑,那么我将考虑对这一判决提出上诉,”他解释道。
记者:Natalino Costa
编辑:Xisto Freitas da Pied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