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力法院对伤害案被告人CC适用预防性拘留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帝力初审法院(TJPI)对被告人缩写为CC的个人适用了预防性拘留(PP)措施,因其在塔西托卢携带武器伤害VR(受害者)的膝盖。此案发生于2025年4月26日。

然而,对于被告人的PP措施,辩护方对此案表示不同意,并将提出上诉,公共辩护人何塞·玛利亚·古特雷斯(Jose Maria Guterres)在帝力法院对记者表示,日期为星期二(2025年4月29日)。

他表示,关于此案,公共检察院(MP)向法院提出了两项罪名。第一项是杀人未遂(《刑法典》第138条)。第二项是使用白刃武器罪(根据第5/2017号法律)。

在指控中,法院适用了PP措施,因为被告人的行为存在潜逃的危险。此外,还存在继续犯罪的可能性以及对公共安宁的威胁。与此同时,辩护方请求法院适用定期报到措施。

因此,作为辩护方,当法院对被告人CC适用PP措施时,他表示不同意。4月30日,他将向上诉法院(TR)提出上诉,反对这一PP决定。

此案起因于受害者对CC的亲人进行挑衅,并试图殴打被告人。这使得CC情绪激动,携带武器立即伤害了受害者的膝盖。目前,受害者正在帝力HNGV医院接受治疗。此案的审判由值班法官何塞·玛利亚(Jose Maria)主持,公共检察院由检察官安东尼奥·塔瓦雷斯(Antonio Tavares)代表,被告人CC获得公共辩护人何塞·玛利亚·古特雷斯(Jose Maria Guterres)的法律援助。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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