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力法院审判伪造文凭案:被告坦白悔过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帝力初审法院对被告JNAB进行审判,因其犯有加重伪造罪。

在星期三(2025年2月26日)的庭审中,法官弗朗西斯卡·卡布拉尔宣读了指控,称在2017年7月17日,被告开始与财政部签订固定期限合同,担任收入对账官员(Revenue Reconciliation Officer),而被告提交的申请该职位的文件包括三名推荐人的姓名、犯罪记录文件、扫描的文凭副本以及来自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国立教育大学(UNDIKNAS)的成绩单副本,但被告未提交原始文凭和原始成绩单。

在2021年,财政部下属的公共财政管理改革与能力建设办公室(GPRCGFP)需要一名在会计和财务报告领域具有专业培训的人员。

因此,在2021年2月1日,公共财政管理改革与能力建设办公室(GPRCGFP)主任ML在财政部副部长的知情下,向财政部长提出请求,请求为GPRCGFP提供人员支持,并在2021年2月3日获得财政部长的批准,基于法律意见书(由法律支持办公室提供)以及对被告直接任命的正当理由。

根据该职位直接任命的要求,候选人必须提交个人简历、文凭、大学成绩单以及TOT证书,但被告仍然仅提交了彩色复印的文凭和成绩单。

因此,财政部人力资源司(DRHMF)多次通过电子邮件坚持要求被告提交原始文凭文件,尽管如此,被告仍然未提交。

随后,DRHMF对被告提交的学术文凭副本进行核查后发现,被告提交的文凭编号122814-1(4-A/9218-111-2009)的设计样式与UNDIKNAS在其PPDIKTI网站上公布的文凭样式不一致,且学生识别号码(NIM)也不一致,被告伪造的文凭文件上写着NIM为A11105050,而PPDIKTI网站上公布的NIM为10828905。

由于对被告提交给财政部国家人力资源司的文凭和成绩单副本存在疑虑,因此在2022年3月4日,国家人力资源司向印度尼西亚巴厘岛登巴萨国立教育大学校长发送了一封澄清信函,要求核实被告的文凭和成绩单。

在2021年3月10日,UNDIKNAS副校长通过澄清信函回复,确认被告确实是UNDIKNAS的学生,学号为10828905,就读于经济与商业学院,2008年参加学士学位课程,但被告自2015年8月25日起未继续在UNDIKNAS学习。

被告明知自己在2015年未继续在UNDIKNAS学习,但仍自愿更改学生识别号码并修改文凭证书的设计样式,以申请财政部公共财政管理改革与能力建设办公室(GPRCGFP)提供的职位,并最终担任收入对账官员一职。

被告也清楚自己的行为违法,并将受到刑法处罚,但仍自愿篡改、伪造、打印并使用上述伪造文凭文件,从而对真实文件的公信力以及公众对这些文件的信任造成损害和风险。

因此,被告构成加重伪造罪的实质作者,罪行已完成,根据第303条规定予以处罚。

针对上述指控,被告承认所有事实属实,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过。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对事实无保留地坦白,因此请求法庭结束证人陈述,继续进入辩论阶段。

在辩论中,检察官罗杰里奥·维埃加斯声明,该罪行的最低刑期为2年,最高为6年,但根据新法典也可以适用罚款。

检察官表示,在证据收集过程中,被告完全坦白,被告是首次出庭,且没有继续从事相关犯罪行为的迹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的坦白是发现真相的合作表现,且被告也表示悔过。

鉴于这些情况,伪造文凭的行为不良,展示了不良的榜样。检察官综合所有情况,请求法庭对被告处以罚款,罚款期限为150天,每天4美元,总计70美元。

检察官还请求法庭在作出判决后通知公证处。

至于被告的辩护律师阿古斯蒂尼亚·德·奥利维拉在辩论中支持公诉机关的意见,请求法庭对被告处以罚款。

听完辩论后,法庭将择日宣判。

本次庭审由法官弗朗西斯卡·卡布拉尔、阿方索·卡莫纳、何塞·埃斯库里亚尔主持,公诉机关由检察官罗杰里奥·维埃加斯代表,被告由公共辩护人劳拉·瓦伦特提供法律援助。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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