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严禁PCIC人员非工作时间使用武器威胁市民

司法部(MJ)不授权刑事科学与调查警察(PCIC)人员在工作时间外使用武器威胁路人,就像最近在Delta发生的事件一样。

司法部长塞尔吉奥·德·耶稣·费尔南德斯·达·科斯塔·霍尔奈表示,PCIC人员携带手枪威胁Delta地区三名年轻人的案件需要进行调查,以了解事件动机。

他说,PCIC人员以个人利益使用国家财产如武器以其他形式威胁他人生命是不适当的,这是犯罪行为。

“我们不授权刑事科学与调查警察人员在工作时间外使用武器,并在公共道路上威胁市民,”MJ霍尔奈说道。

他说,不允许PCIC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使用国家财产,并携带手枪威胁市民。

“关于PCIC总干事及相关机构,必须采取一些措施,与受害方协调,提出投诉以进行处理。

另一方面,如果此事如社交媒体上已传播的信息所述发生,作为部长我是不能接受的,”他告知。

他说,类似案件需要进行深入调查,以便作出判决。

“我可以说,对于PCIC人员的这个案件,我深感遗憾,必须进行调查程序,如果有真实的报告作为依据,我们将采取措施进行解雇并提交刑事程序,”MJ强调。

与此同时,东帝汶国家警察(PNTL)总指挥官恩里克·达·科斯塔表示,国家刑事调查部门(DIKN)已登记了PCIC人员携带手枪威胁Delta地区三名年轻人的案件。

“我们确实已登记了PCIC人员携带手枪威胁Delta地区三名年轻人的案件。现在我们的调查仍在进行此程序,之后将提交给公共检察院(MP)继续处理,以获得与此案相关的某种决定,”科斯塔指挥官说道。

他说,PCIC人员携带手枪威胁三名年轻人的案件涉及一名 initials 为FG的人员,案件编号为NUK 0047/25.PNSIK。

另一方面,刑事科学与调查警察(PCIC)国家主任维森特·费尔南德斯·布里托表示,目前调查部门正在收集所有信息,如果有强有力的证据,将对威胁市民的成员实施纪律程序。

他说,没有调查员也没有专家,作为PCIC的公务员可以免除责任和纪律程序,因此进行调查程序,如果有疑问,但收到信息有强有力的证据,将进行纪律程序。

他说,因此,这些信息结合证据将对相关成员采取纪律措施。

“当我收到信息并结合现有证据显示有强有力的迹象表明存在纪律程序的承诺,行政问题,甚至可能是刑事问题,”他说道。

他说,如果一名成员在执行现场任务时使用武器,而在不执行任务时使用武器,将根据东帝汶现行法律受到制裁或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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