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帝汶反腐败委员会在劳滕市宣传《预防和打击腐败措施法》

劳滕,STLTIMORLESTE.com – 反腐败委员会预防和宣传事务副专员罗萨里奥·阿劳霍(Rosario Araujo)与反腐败专家团队一起,召集了来自劳滕市的200多名公共和私营部门官员,对第7/2020号法律《预防和打击腐败措施法》进行宣传,因为他们直接面临这项法律。

此次宣传活动于周二在劳滕市行政大厅举行,由市社会事务和市政组织秘书泽费里诺·多斯·桑托斯·西凯拉博士(Dr. Zeferino dos Santos Siqueira)正式启动,主题是“提高公共和私营部门代理人对《预防和打击腐败措施法》的认识”。

反腐败委员会副专员罗萨里奥·阿劳霍对公共部门领导和私营部门与反腐败委员会的良好合作表示感谢,他们前来参加此次宣传活动,共同促进劳滕市的善治。

“我代表反腐败委员会专员鲁伊(Rui)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我们能再次在这里相聚,就像几年前我们在这里讨论同样的问题一样,即预防和打击腐败,”副专员在周二(2025年8月12日)在劳滕的发言中说道。

据他介绍,腐败是一种威胁民主价值观、阻碍国家发展、扼杀公平商业竞争的犯罪,从而损害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司法。国家发展的基础是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宪法第6条,关于东帝汶国家促进和保障全体人民福祉的目标。

腐败犯罪将严重影响民主机构的建设和巩固,使其能够为人民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尽管东帝汶国家已做出各种努力来预防和打击腐败。

“这些努力可以通过国民议会第25/2008号决议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来体现。因此,第7/2020号《预防和打击腐败措施法》是预防和打击腐败的可行手段,”他说。

在另一个场合,东帝汶国立大学学者拉斐尔·德·热苏斯(Rafael de Jesus)表示,对上述法律进行宣传确实很重要,以便官员们能够充分理解。

“我认为对上述法律进行宣传很重要,这样公共部门官员才能掌握知识,并按照法律要求开展工作,”他说。

(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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