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4年10月22日(塔托利)—国家行政部长托马斯·多·罗萨里奥·卡布拉尔表示,将在短期内向部长理事会提交关于地方权力实施和行政权力下放的时间表。
“短期内,本部门将对政府关于地方权力或权力下放项目实施时间表的决议进行修改。”他在周二于国民议会全体会议厅举行的本部门2025年国家总预算提案公开听证会上,对A、C、G委员会如是说。
该时间表将提交给部长理事会工作会议,因为东帝汶独立近20年来这一进程一直停滞不前。不过,国民议会已批准了一系列相关立法,如《市政财政法》、《市政选举法》、《地方权力法》,还有一些法律将被废除或修改。
“包括政党法在内,因为市政选举将在各市镇举行,所以各政党在市镇也必须有代表,”他说。
此前,国民议会A委员会(负责司法和宪法事务)议员若阿金·多斯·桑托斯(绰号“博拉卢利”)要求政府提出关于地方权力设置规则或程序的立法提案。
他表示,《地方权力与行政权力下放法》、《市政选举法》、《市政财政法》均已齐全,这些法律已由立法机关批准并由总统颁布,现在应由政府按照优先政策来实施这些法律,以落实地方权力政策。
目前,这些举措已经存在,还需要关于地方权力设置程序或规则的补充法律。
“现在,第九届宪政政府正在推进权力下放。不知道,有人听过但必须规范地方权力设置的程序,这必须通过法律来完成。因为《地方权力法》中有过渡条款要求进行设置,所以政府可以颁布法令或请求议会批准关于地方权力设置的法律,即地方权力设置的程序机制。”他在国民议会内对塔托利通讯社说。
他还表示,《地方权力法》涉及地位、权利、义务、组织、存在、政策创建等内容,但要具体建立还需要另行制定规则,而政府目前尚未具备这一规则。
因此,他说,必须制定一部关于地方权力设置规则或程序的法律,为此政府需要优先制定关于在其他市镇设置地方权力的法规。
因为东帝汶已有《地方权力与行政权力下放法》、《市政选举法》、《市政财政法》等一揽子法律,但尚未进入实施阶段,现在应由政府按照优先政策来实施这些法律。
他说,实施地方权力下放分为几个阶段,首先是准备阶段,自上一届政府以来已准备好条件,现在法律工具也已齐备,因此实施这些法律的条件是政府的职责。
“就像以前进行的权力分散,那是一个准备条件的阶段,之后他们修改了领土划分法律,这也是权力下放的一部分。当我们实施权力下放时,领土划分的概念应该能够支撑权力下放。否则,本届宪政政府近期对领土划分的修改,其政治价值与我们在地方权力法中定义的权力下放政策并不完全一致。”这位独立革命阵线党团的议员说。
据他称,各市镇已有能力接受权力,因为东帝汶恢复独立已超过20年。
“我们的工作,直到今天,必须让我们的公民感受到他们有能力管理地方政府政策,”他说。
A委员会成员杜阿尔特·努内斯表示,东帝汶已有《地方权力与行政权力下放法》、《市政选举法》、《市政财政法》,现在需要进入实施阶段。
“这些法律都已批准。现在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什么需要补充的,之后再考虑,”他说。
记者:内尔松·德·索萨
编辑:坎西奥·希梅内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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