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6年6月9日(塔托利)—司法部长塞尔吉奥·达科斯塔·奥尔奈表示,实施犯罪的未成年人不会入狱,因为未成年人只有在成年后才承担刑事责任,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教育。
“刑事责任年龄是普遍的,这就像司法政策和普遍原则,未成年人实施犯罪不能承担责任,青少年中心成为引导有罪一代的一种形式,但必须教育他们,引导他们改善行为并回归家庭,”司法部长周二在科梅拉办公室向记者表示。
这位官员解释说,年龄在17岁以下的公民,其责任能力被认定为不具备,意味着他们实施了行为,但缺乏能力和认知。
因此,政府计划设立青少年中心,目前基础设施基金管理委员会正在协调和咨询,以便在蒂巴尔建立。
“进程正在进行中,有一项工作分配给国家监狱社会重返司主任,与司法部国家行政司保持联系,进行行政联络,”他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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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表示,司法政策也旨在引导针对青年被告的司法政策法律体系。
“我们如何解决将他们与成年人关在一起的问题,或者将他们安置在一个地方,让他们展示自己的能力和知识,接受教育和职业培训,既有利于他们自己也有利于社会,对他们所作所为的行为有益,”他强调。
另一方面,法学家塞尔吉奥·金塔斯指出,骑摩托车抢劫案件在各个地方都有发生,尤其是在帝力市。
“这些案件大多数是未成年人实施的,因为他们对其犯罪行为不负责任,因为东帝汶刑法不允许对实施犯罪的未成年人判刑,”他确认。
金塔斯表示,东帝汶也批准了关于儿童权利的国际公约,该公约也规定,未满16岁的儿童因年龄原因被视为不负刑事责任。
他解释,当未成年人涉及犯罪时,由于他们不承担刑事责任,但警察可以采取行动,通过身份识别来准确了解他们的年龄。
“大家都知道,目前政府正在建设青少年中心,这些地方未来将适合涉及犯罪的未成年人,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在东帝汶刑法第20条中有规定,”他强调。
东帝汶刑法第20条关于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规定:
记者:纳塔利诺·科斯塔
编辑:朱莉娅·查塔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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