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5年6月17日(TATOLI)——国民议会(PN),在今天举行的全体会议上,一致通过了编号为10/V(1a)的《动产担保法律制度提案》的最终整体投票。
国民议会议长玛丽亚·费尔南达·莱在全体会议上宣布,投票结果为4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政府代表、运输和通信部长米格尔·马内特卢感谢全体议员及各议会党团,特别是反对派,他们表现出极大的诚意,参与了专业委员会的讨论,并最终进行了整体投票。
“我们确实需要这部法律。全部48名议员都投了赞成票。我代表副总理兼经济事务协调部长、旅游与环境部长(弗朗西斯科·卡尔布阿迪·莱)以及整个政府,向议员们表示感谢。”他说。
该法律草案共81条,将由负责宪法与司法事务的A委员会进行最终修订,随后提交议会主席团,再呈送共和国总统颁布。
此前,副总理代表、现任内政部长弗朗西斯科·达科斯塔·古特雷斯对该政府倡议做了初步说明,称这是东帝汶经济发展迈出的又一步。
“这一法律文件填补了我们法律体系中的一个关键空白,因为目前东帝汶没有一个能够充分规范和监管动产及无形财产担保设立的制度,而民法典中关于质押的规定也不足以满足现代信贷市场的需求。”他解释说。
这位政府官员表示,该法律体系旨在实现五大基本目标:降低获得信贷的成本,使企业和公民能够将其动产和无形财产的全部价值作为担保,从而降低信贷获取成本;实现信贷体系现代化,建立一个24小时可访问的动产担保电子登记中心,简化登记和查询流程;明确动产担保相关规则,提高该领域的法律确定性和安全性;提高执行效率,引入非司法执行机制,更快地执行担保,同时尊重各方权利;扩大合同自主权,扩大各方在约定担保合同内容方面的自由空间,从而增强市场活力。
该法律文件对动产担保采取了系统性和现代化的方法,超越了民法典现有制度的局限性,因为民法典对质押的要求过于官僚化。新的制度承认,要促进私人投资,不仅需要一个安全的规范框架,还需要灵活和全面的规范。
最后,该法律文件不仅将担保视为合同的附属物,而且将其视为降低信贷成本的关键因素,从而将其转化为经济发展的真正催化剂,使经济主体能够有效地将动产转化为投资能力,这对企业家至关重要。
记者:尼尔森·德索萨
编辑:玛丽亚·奥希利亚多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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