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6年6月8日(塔托利) – 国民议会主席团在今天的全体会议上宣布受理第30/VI (3ª)号法律提案——关于2011年9月28日第13/2011号《公共债务制度法》的第一次修正案,并将其提交给负责公共财政事务的C委员会。
国民议会议长玛丽亚·费尔南达·莱要求委员会启动该立法倡议的后续程序。
为此,委员会将制定与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公开听证的时间表,以准备报告和意见,并在全体会议上提交,随后进行一般性讨论。
回顾,2026年4月22日,政府通过部长会议批准了由财政部长桑蒂娜·卡多佐提交的法律提案草案,该草案涉及对2011年9月28日第13/2011号《公共债务制度法》的第一次修正。
该提案允许扩大公共债务发行的范围,不再仅限于战略基础设施融资,从而允许使用国库券等工具来融资国家一般支出。
记者:纳尔逊·德索萨
编辑:埃瓦里斯托·苏亚雷斯·马丁斯
📌 声明
本文由 AI 自动翻译自东帝汶本地新闻源,仅供在东帝汶的华人参考。 翻译可能存在不准确之处,如需准确信息请点击"查看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