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6年3月9日 (塔托利)– 国民议会最终批准了第8/VI(2a)号法律草案——《学前、基础与中等教育法》,涵盖学校教育、校外教育和职业培训等特殊教育形式。
该草案获得一致通过,并废除了2008年10月19日关于《教育基础法》的第14/2008号法律。
教育部长杜尔塞·德热苏斯对立法机构表示感谢,特别是负责教育、青年、体育、艺术和文化事务的G委员会,他们经过漫长而专注的讨论,展现了对教育的重视,真正体现了推动教育发展的价值。
“达西亚克政府的承诺是不让任何一个孩子掉队。为此,教育部将继续根据全球教育发展趋势,尽一切努力确保所有学生取得学业成功。”她说。
该法律草案的说明指出,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有义务创造条件促进人类发展,建设公平、团结、包容的社会,并推动国家的经济、社会和文化进步。
本法确立了国家教育体系的基本组织与运作原则,涵盖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和中等教育,并改进了学校教育、校外教育和职业培训的特殊形式。
该法律重申了对优质、公平、民主教育的承诺,以个人终身全面发展为中心,并承认教育环境中的多样性需求。
法律重视不同教育层次之间的衔接,促进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的融合,强化教育社区、家庭和社会伙伴的作用,将学校建设为开放、参与性的机构,培养积极公民。
该立法确立了自由、平等学习、机会共享、教育机构自主以及教育专业人员价值提升的原则。
法律旨在建立一个优质的教育体系,以应对当前和未来的挑战,符合宪法价值和东帝汶所加入的国际承诺。
《教育基础法》旨在促进包容、公平的教育,重视教师职业培训与发展,使立法适应地方现实,并强化国家对全民优质教育的承诺。
此外,还更新了目前不再使用的术语,以确保与现行立法中确认的现代教学理念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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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内尔森·德索萨
编辑:玛丽亚·奥希利亚多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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