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6年5月26日(塔托利)-国民议会处理宪法和司法事务的A委员会已提交法律草案,旨在修改刑法,将诽谤和侮辱、乱伦和性骚扰定为犯罪。
A委员会主席纳塔利诺·多斯桑托斯表示,这一倡议已提交国民议会,经全体会议后刚刚宣布并退回委员会进行初步评估。
为此,委员会已发出邀请,与政府、民间社会、天主教会及其他宗教组织、司法机构、律师协会、妇女组织等举行公开听证,听取各方意见。
“该法律草案由各议会党团共同提交。草案中引入了三项修改:将乱伦、性骚扰、诽谤和侮辱定为犯罪,”他今天在议会表示。
该议员解释将诽谤定罪的原因:宪法第36条规定人人享有尊严和隐私,因此需要有规则进行规范和教育。这一倡议源于社会对当前状况的需求。
“国家必须有规则。宪法第41条涉及言论自由,但必须加以规范,不能凭个人意愿随意行使言论自由,而失去人性、伦理、文化的规范,因此必须制定规则来平衡权利和义务,”他说。
另一方面,委员会需要尽快推进网络法,但现行刑法缺少针对数字犯罪的制度,因此无法作为。根据委员会分析,必须先修改刑法。
“看看我们国家领导人、枢机主教和主教们,他们被编辑、诽谤、侮辱,我们的文化价值观和天主教价值观已经不存在了,”他担忧道。
关于将诽谤定罪是否会限制东帝汶新闻自由、妨碍记者工作,议员纳塔利诺表示不会,因为这是赋予有责任的自由。
议会有职责按照程序制定法律,通过后将提交共和国总统,总统有权请求法院审查其合宪性。
委员会主席表示,将乱伦和性骚扰定罪是因为公众对此深感忧虑。“很多人谈论乱伦。必须将其定罪,否则将是大问题,我们会讨论并听取各方意见,因为这违背了沉默的文化。性骚扰也同样,因为收到了民众的关切,议员们提出这一倡议正是为了回应这些需求,将其纳入法律,”他断言道。
记者:内尔松·德索萨
编辑:玛丽亚·奥西利亚多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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