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4年4月12日(塔托利)—本周六,国民议会通过特别全体会议,批准了政府关于讨论修改第8/2009号法律(7月15日颁布)的紧急请求,该法律涉及反腐败委员会(葡萄牙语缩写CAC)。
“投票结果:赞成3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紧急请求获得通过,”国民议会议长玛丽亚·费尔南达·莱在全体会议上宣布。
随着请求获批,后续将按紧急程序处理该法律修正案,A委员会将继续讨论CAC法律修正案,并将邀请相关实体举行公开听证会,随后提交意见报告,先在全体会议进行一般性讨论,再进入专门讨论阶段。
在政府关于修改第8/2009号法律(7月15日颁布)的紧急请求获批之前,全体会议听取了A委员会(司法与宪法事务)副主席安东尼奥·韦尔迪亚尔·德索萨的报告。他表示,委员会根据国民议会规程,在收到请求后24小时内提交了意见报告,并按流程处理。
政府提出请求的依据是,CAC委员至今空缺,影响了机构运作。
修法的意图是引入CAC委员的任命方式,认为紧急程序可以加速流程。委员会的这份意见报告在委员会内以7票赞成、0票反对和弃权获得通过。
与此同时,塔托利通讯社援引《国民议会规程》第97条(紧急程序)第1至4款规定,任何法案、提案或决议均可采用紧急程序。
紧急程序的动议权属于议员、议会党团或政府。紧急请求须提交给主管委员会,委员会需在24小时内审议并出具附理由的意见,随后全体会议就紧急性和辩论进行裁决。
《国民议会规程》第106条(一般性辩论前的最低期限)规定,法案或提案在受理后7天内不得进行一般性辩论,但不影响第97条的规定。
对此,议长玛丽亚·费尔南达·莱认为委员会的意见非常明确,众所周知CAC委员空缺已超过一年,必须解决。
CNRT议员加布里埃尔·苏亚雷斯赞赏政府的这一举措。他说,政府经过8个月的工作,已经看到了如何推进这些对国家及其人民非常重要的机构,比如CAC机构。
“我也赞赏A委员会的工作,当这一请求提交到国民议会并下发给A委员会时,他们工作得非常出色,今天来到全体会议,由我们投票决定是否紧急审批。这一举措很好,因为这一请求事关重大,”他说。
民主党议员安东尼奥·达孔塞桑(别名‘卡洛汉’)表示,今天只讨论紧急请求的议题,为什么要紧急处理?因为大家都清楚CAC委员长期空缺,根据现行法律,需要3/4的议员出席才能符合法定人数,所以填补空缺、让CAC机构运转,我们需要找到办法,因此需要委员到位。
昆托党议员奥林达·古特雷斯赞赏政府的紧急请求,并表示应该批准。
CNRT议员塞德利西亚·法里亚·多斯桑托斯表示,这一紧急请求是合理的,因为长期缺乏CAC最高领导层影响了机构对腐败案件的调查,也导致国家总预算无法妥善执行。
议会事务副部长阿德利托·雨果·达科斯塔代表政府发言,对国民议会议长团队,特别是A委员会能够推进此事表示高度赞赏。
他说,自去年以来,政府一直在关注CAC委员空缺问题,并依法采取行动,向国民议会提交了两名候选人,但直到2023年底仍无进展。后来听取了各方意见,与各党团接触和讨论,情况良好。
因此,政府再次采取行动,向国民议会提交了一份单一的CAC委员候选人名单,但到1月底仍无进展。议会党团也发表了声明,向政府提供了有力证据,表明第二次提交的候选人无法完成任命。这成为政府提交这项修正案并附带紧急请求的原因。
独立革命阵线未参加——人民解放党未参加投票
与此同时,在就紧急请求进行讨论时,反对党独立革命阵线及其19名议员未参加全体会议;而人民解放党的4名议员参加了讨论,但在投票前决定退出全体会议,不参加投票。
独立革命阵线党团主席阿尼塞托·隆吉尼奥斯·古特雷斯·洛佩斯表示,该党团不参加关于CAC法律修正案紧急请求的辩论和批准,是因为从修正案内容来看,只是修改选举委员的法定人数。根据现行法律,需要3/4(即49名议员)出席,而该提案改为仅需绝对多数,即33名议员出席即可通过。
“修正案发生在CAC成立15年之后,我们已经有了选举两任委员的经验,都是通过协商方式、使用现行法律3/4要求。现在却要倒退。”他说。
“因此,今天我们独立革命阵线党团决定不参加。这违背了我们的民主原则,我们长期以来一直努力选举CAC委员。现在却要倒退,更糟糕的是,当选的CAC委员在履行职责后,可以用绝对多数被解职。而现行法律需要3/4出席才能召开解职会议,解职更容易。”他说。
据他所说,这会影响到委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因为独立机构的委员也应当是独立的。
“独立革命阵线党团鼓励议会多数派修改法律,但我们的建议是,修改应着眼于审查CAC在预防和打击调查方面的职能,因为检察院已经设立了反腐败调查单位。这样我们可以加强检察院的调查职能,CAC不再需要保留调查和打击职能。CAC只有在检察院授权下进行调查才有效。如果修正案能借此进行机构改革就好了。”他说。
因此,他表示,未来独立革命阵线党团将不参加CAC法律修正案的全部讨论。
人民解放党党团主席玛丽亚·安杰利娜·萨尔门托表示,在东帝汶打击腐败是国家承诺,因此没有理由仓促修改此前通过协商制定的CAC法律,不应该修改。
“我们质疑,如果以紧急程序修改其权限及其他条款,而不涉及任命和解职,我们会参加;但这个条款要求降低3/4的法定人数,因为CAC是专门打击腐败犯罪的刑事警察机构,因此我们不参加投票。”她说。
此前,在2024年3月27日,政府通过部长会议批准了一项法律提案,由总理府提出,涉及对第8/2009号法律(7月15日颁布)的第二次修正,即反腐败委员会。通过修正CAC法律,取消了选举CAC委员时需3/4议员出席的要求。
“通过这项法案,委员可以通过国民议会议员的绝对多数选举或解职,并取消至少3/4在职议员出席的要求。”议会事务副部长阿德利托·雨果·达科斯塔在行政会议后于政府宫通报。
政府修改这项立法,是因为自CAC成立以来,选举委员时要求强化审议法定人数,这阻碍了正常的、定期的选举进程,从而影响了这一专门打击腐败的刑事警察机构的运作。
该法律提案还规定,任期已满的委员可以继续履行职责,直到新任委员就职,从而确保公共服务的连续性,并实现设立CAC的目标。
记者:内尔松·德索萨
编辑:坎西奥·希梅内斯
📌 声明
本文由 AI 自动翻译自东帝汶本地新闻源,仅供在东帝汶的华人参考。 翻译可能存在不准确之处,如需准确信息请点击"查看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