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6年4月10日(塔托利)——总理凯·拉拉·沙纳纳·古斯芒表示,不必害怕国际灯塔公司(Lighthouse Corporation)将东帝汶政府告上墨尔本法庭。
“我们正在准备,今年10月我将去墨尔本法庭回应他们,不必害怕。灯塔公司的负责人,澳大利亚政府已经指控他欺诈,我不怕他,”沙纳纳总理今天在尼古劳·洛巴托总统府、拜鲁皮特对记者说。
他说,不必害怕灯塔公司,因为澳大利亚政府自己都宣布它是全澳大利亚最大的欺诈者。
“现在我不能透露应对策略。他们赢不了我们,但至于怎么赢我现在不能说。只要相信他们想赢,我们就难了,”沙纳纳解释道。
此前,2020年1月17日,国务部长兼部长理事会主席赫尔梅内吉尔多·奥古斯托·卡布拉尔·佩雷拉曾表示,东帝汶国家目前正在就国际灯塔公司的管辖权问题进行抗辩。
赫尔梅内吉尔多·“阿吉奥”·佩雷拉在公开场合表示,灯塔公司多年来一直将东帝汶国家告上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
阿吉奥说,在ICSID,东帝汶国家赢得了全部法律论点。
“但之后,该公司又将东帝汶告上澳大利亚国内法院(维多利亚州最高法院),现在我们仍在抗辩管辖权,还没有结束。可能会一直打到最高法院以求继续抗辩管辖权。如果我们输了,就必须在维多利亚州最高法院直面灯塔公司,进入法律上所谓的依赖证据陈述实质问题的阶段,”阿吉奥说。
阿吉奥表示,此案源于合同漏洞以及所有政府都会面对的情况。
他告诉人民代表,此案确实需要提前拨款,尽管东帝汶已经尽力避免。
此前,维多利亚州最高法院就东帝汶政府对维多利亚州最高法院2019年5月判决的上诉作出了裁决。
该判决中,维多利亚州最高法院授予灯塔公司及其母公司(Lighthouse Corporation IBC)在维多利亚州审理针对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及其电力公司(EDTL)的案件的权利。
东帝汶政府此前已表明立场,称此案与2011年和2012年在东帝汶发生的事件有关,涉及一份尚未确定真伪的合同。
该合同涉及东帝汶的燃料和发电机供应。东帝汶政府坚信未签署任何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最高法院认为法官的裁决适当,即维多利亚州法院并非审理此争议的完全不合适地点。最高法院得出结论,法官在处理该问题的方式上没有错误,因此驳回了上诉许可。
东帝汶主张法官在得出关于非方便法院(即法院是否适合审理)的结论时犯了两项重要错误。最高法院不接受这一主张。
具体而言,东帝汶主张争议与维多利亚州的联系很弱,缺乏实质内容,几乎与核心问题无关。
东帝汶还主张主审法官Almond J.本应考虑到维多利亚州显然不是一个适合审理此争议的新法院,因为东帝汶法律对于确定是否存在合同(本案的争议问题)具有相关性,还有其他因素将案件联系起来。
记者:奥尔滕西奥·桑切斯
编辑:坎西奥·希梅内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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