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帝力一审法院(TJPID)开庭审理一名PNTL警员(姓名缩写为JdJ)被指控在贝科拉地区对受害人N实施简单身体伤害罪和威胁罪的案件。
根据充分的证据,2025年9月14日下午约5点30分,在帝力贝科拉的卡卡克乌-拉兰地区,被告带着鸡去卖给受害人,但因为没人买,他又把鸡带回家卖给了邻居。
当受害人与邻居交谈时,被告JdJ突然朝受害人开了两枪,受害人受到惊吓,被告立即跑过去用拳头击打受害人的左前胸,接着又用枪柄击打受害人的耳朵,导致受害人头部撞到墙壁并受伤。
被告实施的暴力袭击导致受害人鼻骨和耳朵受伤,大约一个月后才能康复。受害人在帝力贝科拉诊所接受了治疗。
当时,被告用枪威胁受害人,并说:“嘿,你这个混蛋,我要开枪打死你。”他实施了上述行为,明知这些行为是法律禁止的。
被告JdJ是自由、故意且明知地行事,未能避免此类行为。他意图损害受害人的身体完整性和健康,造成了疼痛和肿胀,这确实发生了。
被告是自愿、自由且明知地行事,完全清楚自己的行为会受到法律惩罚。通过这样做,他侵犯了受害人的行动自由,使受害人因威胁而感到恐惧。
此外,他明知自己的行为被禁止且会受到法律惩罚。基于上述事实,被告JdJ作为实际行为人,已经完全实施了两项罪行:简单身体伤害罪和威胁罪。
此前,法院已经听取了被告和受害人的陈述,因此法院继续听取证人的证词。
证人G陈述说,当时证人正在卖东西,被告带着鸡来卖给他们,鸡被绑在厨房里。之后证人去拿钱时听到两声枪响,证人出来看到枪口对着受害人左耳根部,被告靠在墙上对受害人说“你妈的,我打你耳光,要是枪先响”,关于被告和受害人的问题证人不知道。
证人说,当推到墙边时看到受害人耳朵根部受伤。
证人解释说,当时被告们没有喝酒。而且当时证人没有听到受害人说什么,只听到枪响。
听取证人后,法院要求检察院和辩护方进入辩论阶段。
在辩论中,检察院要求法院对被告施加合理的刑罚。
辩护方要求法院根据被告的情况处以罚款,而对于威胁罪,辩护方要求法院宣告被告无罪。
听取辩论后,法院将案件延期至另一天听取判决。
本次庭审由独任法官弗朗西斯卡·卡布拉尔主持,检察院由检察官阿德里托·蒂尔曼代表,被告获得一名实习公设辩护人的法律援助。
(j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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