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关于东帝汶国家警察(PNTL)对东帝汶国立大学(UNTL)领导人的行动,法学家认为该行动符合程序规范,但没必要使用手铐。
“在我看来,PNTL对前UNTL校长及其同僚的行动表明,他们依法第217条程序规范公正履职,因为拘留的目的是确保被告在72小时内接受简易程序审判或接受法官首次司法审讯,这一点PNTL已经做到了,”法学家塞尔吉奥·迪亚斯·昆塔斯周一(2026年1月17日)在凯科利对STL表示。
塞尔吉奥说,我们都希望东帝汶人人平等,但这个案子中,校长及其同僚没必要戴手铐。
“UNTL领导人的个人身份确保他们不会逃跑或对抗安全当局,总统和总理也对此表示遗憾,”他说。
法学家认为,确实没必要也不需要使用手铐,除非被告行为激进或威胁安全当局,那是另一回事,才可以使用手铐。
这位辩护人建议,未来PNTL抓捕嫌疑人时,应观察其身体和心理状况,是否生病、举止被动、配合;类似情况不应该使用手铐。手铐仅在嫌疑人心理异常、威胁安全当局、有逃跑可能或已经被追捕的情况下使用。
另一方面,学者塞巴斯蒂昂·多斯桑托斯表示,类似行动需要协调,避免产生疑问。
“我认为需要相互协调,避免产生疑问,”他说。
他补充说,更重要的是逮捕程序必须遵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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