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帝汶推进行政分权政策,专家呼吁关注腐败问题

帝力,2025年1月30日 (TATOLI)—执行主任和平与发展研究中心 (CEPAD) 若昂·博阿维达表示,政府有良好的举措来实施地方权力和行政分权政策,但必须关注腐败问题,以免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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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权政策中,当我们审视这一过程时,我们也必须关注腐败问题。如果中央层面的腐败得不到关注和有效的回应与打击,那么在实施地方权力和行政分权政策到各市镇时,腐败将会持续蔓延。因此,政府必须给予严肃关注,”若昂·博阿维达在帝力比道的工作场所对 TATOLI 通讯社表示(2025年1月28日,星期二)。

他提醒,政府不应将地方权力和行政分权作为仅仅为了回应某些文件要求而实施的项目,以便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分权,而在实践中却未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良好的治理,我们仅在项目采购过程中看到问题,因为现在每个市镇都有完全的权力来执行高达50万美元预算的采购过程。然而,这仍然依赖于中央政府。如果中央政府本身没有一个透明、负责任、诚信和问责的采购过程,那么市镇层面的执行也不会顺利,因为中央层面本身就存在问题,”他说道。

因此,他表示,必须首先在中央层面打击腐败,然后东帝汶才能顺利实施地方权力和行政分权政策。

从政府机构的角度来看,通过预防和教育来对抗腐败,并通过既定的法律程序,坚定承诺对腐败问题给予正确且有效的回应。

当统治者因其议员或政府官员的头衔而获得豁免时,讨论腐败问题变得困难,但统治者享有豁免权,而基层的小人物却习惯于从事腐败行为。

因此,他建议政府在实施地方权力和行政分权的过程中,应遵循第03/2016号法令,但不应限制分配给每个市镇的预算,也不应将某个市镇特别对待而忽视其他市镇,因为这会造成不公正。

“如果已经实施分权,就应赋予市镇当局完全的权限,以自治方式管理其市镇,不应将某些市镇特别对待而忽视其他市镇。我举个例子,欧库西被特别对待,远远超过其他内陆市镇,这就造成了社会不公。他们应该享有同等的预算待遇,”他强调。

此前,政府于2019年3月13日通过了第11/2019号政府决议,关于行政分权战略的执行和地方权力代表机构的设立,基于《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宪法》第5条,内容如下:

  1. 确定国家尊重领土组织、公共行政分权原则以及地方权力代表机构的设立,这将有利于行动日程的批准;
  2. 法律草案将确定和加强不同层级的特点,以及这些机构的行政权限;
  3. 欧库西安贝诺和阿陶罗将获得特殊的行政和经济待遇。

同样基于《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宪法》第72条(关于地方权力),内容如下:

  1. 将建立地方权力机构,由领土内集体组成,具有代表机构,负责组织公民参与解决自身社区问题并促进地方发展,不影响国家的参与;
  2. 地方权力机构的组织、权限、运作和组成将依法规定。

政府批准决议

在此之前,政府通过国家行政部(MAE)已对2019年3月13日第11/2019号政府决议进行了修订,内容涉及行政分权战略的执行和地方权力代表机构的设立。

政府批准的2019年3月13日第11/2019号决议基于《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宪法》第5条第1款,规定国家尊重领土组织、公共行政分权原则以及地方权力代表机构的设立,这将有利于行动日程的批准。

在此之前,部长会议已批准由国家行政部长托马斯·罗萨里奥·卡布拉尔提交的项目,内容如下:

法令,规范单一窗口和市镇门户的运作,以加强行政分权和东帝汶公共服务的现代化。

单一窗口将在所有市镇和阿陶罗岛实施,提供面对面、移动和电话服务,从而简化行政程序,提高效率并促进公共行政与公民之间的接近。

移动服务将通过已适应的流动结构在偏远地区提供。

该法令还整合并扩展了市镇门户作为信息访问和电子公共服务的中央平台的功能,促进透明度和公民参与。

这些创新包括强制公开市镇管理信息、提供在线行政服务以及加强社会控制工具。

这些措施旨在提高公共服务质量,降低运营成本,并根据宪法原则和政府分权战略,促进高效和参与式的地方治理。

政府决议项目,执行2025-2028年行政分权战略和地方权力代表机构的设立,已获部长会议批准

这一措施旨在重申政府巩固行政分权战略和继续设立地方权力代表机构的决心。

该政府决议制定了2025年至2028年的年度计划,包括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单一窗口服务、加强市镇当局的机构能力、制定与地方权力相关的法律以及更新选民登记数据库。

在后续阶段,将促进市镇选举的条件创建、为当选市镇主席提供能力建设以及评估分权进展。

战略执行的协调将由国家行政部负责,该部门须提交半年度报告,说明已取得的进展和面临的挑战,以确保进程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该决议废除之前的2020年12月9日第45/2020号政府决议,并于公布后次日生效。

此前,国民议会(PN)已于2021年11月10日批准了第23/2021号法律《地方权力和行政分权》,2021年11月4日第22/2021号法律《市镇选举法》,以及2023年5月31日第16/2023号法律《市镇财政法》。

《地方权力和行政分权法》以集体方式构建,适用于全国领土内的代表机构,依法规定其组织、权限、运作和组成。

《地方权力法》旨在将国家公共服务下放或赋予市镇完全权限,以制定计划和项目并编制自身预算。此外,分权法旨在让中央政府转移此前未下放给市镇的权限。

国民议会批准法律

此前,国民议会(PN)已于2021年11月10日批准了第23/2021号法律《地方权力和行政分权》,2021年11月4日第22/2021号法律《市镇选举法》,以及2023年5月31日第16/2023号法律《市镇财政法》和《市镇选举法》。

与此同时,2025年国家预算(OJE)为全国所有市镇分配了资金,每个市镇将获得700万美元,用于市镇内的所有活动,并为行政分权和地方权力的实施过程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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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霍滕西奥·桑切斯

编辑:坎西奥·希梅内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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