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帝汶国家议会司法高级委员会成员辞职,议会将选举新成员

帝力,2025年5月13日 (TATOLI) – 卡梅莉塔·卡埃塔诺·莫尼兹作为司法高级委员会的正式成员,而伊沃·若热·瓦伦特作为候补成员,代表国家议会辞去了他们的职务。

因此,国家议会主席玛丽亚·费尔南达·莱请求各议会党团提交新候选人名单,以便进行新成员的选举。

“由于他们辞去职务等同于永久丧失职务,正式成员和候补成员均已空缺,因此有迫切需要提交候选人名单”,主席表示。

因此,她希望各党团能够相互协商,提交候选人名单以替代这两位人士。

国家复兴大会党(CNRT)副主席帕特罗西尼奥·多斯·雷斯·费尔南德斯建议,根据议会宣布的事项,将于5月14日召开特别全体会议以选出新成员,尽管各党团尚未提出他们倾向的候选人。

“随着我们的卡梅莉塔博士作为司法高级委员会成员辞职,我们认为也可以在明天的特别全体会议上处理此事,以确保国家机构的正常运作”,他强调。

关于这两位成员从司法高级委员会辞职的原因,目前尚无相关信息。

前国家复兴大会党(CNRT)议员卡梅莉塔·卡埃塔诺·莫尼兹目前在国家议会主席办公室担任顾问。

回顾2022年1月11日,国家议会通过秘密选举在全体会议上选出议员卡梅莉塔·卡埃塔诺·莫尼兹(正式成员)和伊沃·若热·瓦伦特(候补成员),以40票代表议会成为司法高级委员会成员,任期四年。

作为委员会成员,他们的职责包括监督法官的整体行为,如绩效、评估、检查和流程质量,以决定他们的职业生涯。

根据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宪法第128条(司法高级委员会),第1款规定,司法高级委员会是司法法官的管理和纪律机构,有权任命、降职、调动和提升法官。

第2款规定,最高法院院长主持司法高级委员会,其成员包括以下人员:a) 一名由共和国总统选出,b) 一名由国家议会任命,c) 一名由政府选出,d) 一名由司法法官从他们中选出。

第3款规定,法律将规范司法高级委员会的权限、组织及其职责。

根据议程,5月14日,议会将举行特别全体会议,讨论第17/VI号(第2次)法案提案,即对2022年5月19日第7/2022号法律《公共检察院章程》的第二次修订,并请求紧急处理,同时可能进行司法高级委员会成员的选举。

明天,议会还将举行特别全体会议,讨论第17/VI号(第2次)法案提案,即对2022年5月19日第7/2022号法律《公共检察院章程》的第二次修订,并请求紧急处理。

记者:纳尔逊·德·索萨

编辑:玛丽亚·奥克西莉亚多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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