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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帝汶反对党:修宪兹事体大,须获跨党派共识

帝力,2025年8月31日 — 来自东帝汶独立革命阵线(FRETILIN)的反对党议员若阿金·多斯桑托斯‘博拉卢利’(Joaquim dos Santos ‘Boraluli’)发话了,他认为修改东帝汶宪法这事儿,可不是小事,必须得所有议会党派坐下来好好谈,达成共识才行。

他指出,宪法第154条到156条虽然为修宪开了门,但一切都得按规矩和程序来。

“我作为一名议员,也代表我们阵线的立场,这事儿我们得仔细研究。宪法规定得很清楚,任何修改方案都需要获得五分之四在场议员的同意才能通过,所以说,共识是关键。”博拉卢利议员最近在法罗尔区接受采访时这样说道。

因此,他呼吁议会里的政治家们应该多沟通,共同审视这个问题。

“如果大家都觉得是时候修改宪法了,那么政治家们就应该主动接触,尤其是在议会内部,以便在修改的具体内容和法定出席人数上达成一致。”他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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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反对党议员还敦促来自东帝汶重建全国大会党(CNRT)的议员们,先把具体的修宪想法摆到桌面上来,让大家清楚到底要修改宪法中的哪些条款。

根据宪法第154条(修宪的动议与时机),修宪动议由议员和议会党团提出。

此外,国民议会可以在上一部宪法修正案公布满六年后,再次对宪法进行修改。

首次修宪的六年期限,从宪法生效之日算起。

不过,国民议会也可以不受时间限制,只要有五分之四的在职议员同意,就可以行使修宪权。

任何修宪提案都必须在辩论开始前120天内提交给国民议会。

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提交修宪草案后,其他相关草案可在30天内提交。

宪法第155条(批准与颁布)也明确指出,宪法修正案必须获得三分之二在职议员的批准。

新的宪法文本将与修正案一同公布。

共和国总统不得拒绝颁布宪法修正案。

第156条(修宪的实质限制)规定,宪法修正案必须尊重以下原则:

a) 国家独立与领土完整;

b) 公民的权利、自由和保障;

c) 共和政体;

d) 权力分立;

e) 司法独立;

f) 多党制与民主反对权;

g) 主权机关选举的自由、普遍、直接、无记名和定期投票原则,以及比例代表制;

h) 行政权力下放与地方分权原则;

i) 国旗;

j) 宣布国家独立日期的确定性。

其中,关于c项(共和政体)和i项(国旗)的事项,可依法通过全民公投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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