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关于审计院对项目的预审,将审查已有的活动和预算。
“审计院的职责只是进行监督,需要审计法院预审的大型项目是由他们提交的,我不知道有多少项目会被审计法院再次审查其预算活动是否与国家总预算挂钩,”上诉法院院长阿方索·卡尔莫纳在帝汶酒店向记者们表示,他在周四(2026年5月28日)结束手册发布活动后说道。
他补充说,有时出现问题是因为他们提交的活动与批准的预算不一致,如果不一致,就必须退回重新按照现有规则完善。
举例来说,法律说项目不能执行,但可以从其他项目中增加资金,但其增加幅度不能超过20%。有时出现问题是因为他们超过了20%,所以法院就不给预审。所以有时不是法院不愿预审导致活动无法进行,而是他们违反了现有规则。
解释一下,根据上诉法院院长的看法,他们可以从其他项目调取20%的资金,再将这20%合并到该项目中,但如果他们取用的金额超过这个比例,就产生了法律问题,而不是法院故意让活动无法进行。
法律明确说明,从一处调取放到另一处,不得超过20%。
当被问及哪些项目已获得预审时,他表示还没有对已获得预审的大型项目发表评论,但他刚收到关于机场项目的信息,但在审计院报告之前不能先说。因为现在正在准备年度报告,所有部门提交了他们的活动,得出总结之后才会告知哪些项目获得了预审。
另方面,东帝汶国立大学学者拉斐尔·德热苏斯表示,法院在做预审时必须仔细审查,以确保项目按照正确的预算价值进行。
“我认为法院在做预审时必须仔细审查,以确保项目真正按照正确的预算价值进行,”他说。
他进一步表示,有了正确的预算计划和活动,项目也能高质量完成,为民众带来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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