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4年1月11日(塔托利)-共和国总统若泽·拉莫斯·奥尔塔已将前卢萨社记者安东尼奥·桑帕约的申请提交给国民议会,请求让他成为东帝汶公民。
国民议会秘书处成员、议员维尔吉尼娅·安娜·贝洛表示,这份申请按理不能由总统提交,而应由本人亲自提出。
“这份申请按理不能由总统提交,必须由本人自己提出,这样国民议会才能安排听证,让他来解释他想成为东帝汶公民的原因。”国民议会秘书处成员、议员维尔吉尼娅·安娜·贝洛在周四的议会党团领袖会议后对记者说。
她说,A委员会(负责司法和宪法事务)正在处理总统提交的关于授予安东尼奥·桑帕奥国籍的申请,该申请要求进行归化。
因此,在国民议会议长玛丽亚·费尔南达·莱伊直接主持的党团领袖会议上,也讨论了此事。该申请目前仍在A委员会审议中,并将举行听证会。
根据国籍法规,合法文件允许执行2002年11月5日第9/2002号国籍法,该法涉及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宪法第3条规定的相关规范。
通过各章节中的条款,主要规范了需要用来指导程序的文件、行政程序,以获得、丧失和登记东帝汶国籍。
这些程序在平衡和简单的基础上进行,基于现实情况,并保障利害关系人的东帝汶国籍权利,不脱离宪法规范。
司法部通过国家登记公证服务局来认证外国人成为东帝汶公民。
该认证分为三类:与东帝汶人结婚、归化以及因高级别贡献归化。
与东帝汶人结婚:东帝汶女性或男性与外国人结婚,并在东帝汶永久居住至少五年;归化:外国人并非与东帝汶人结婚,而是东帝汶政府邀请其为政府服务,例如运动员。
高级别贡献:来东帝汶从事重要工作的外国人,不必长期居住,但须为东帝汶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司法部的权限仅受理两类国籍申请:结婚归化和普通归化,而高级别贡献归化是国民议会议长的职权,但相关程序仍需在公证处登记。
记者: 内尔森·德索萨
编辑: 坎西奥·希梅内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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