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根据法律规定,有义务申报财产的人如果拒不申报,将构成欺诈罪。
“按法律规定,每年都必须申报。如果不申报,就构成了欺诈罪。我认为财产申报没有问题,因为如果不申报,就是在犯罪,”上诉法院院长阿方索·卡莫纳周三(2026年2月25日)在凯科利对记者说。
他补充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有人犯欺诈罪,因为没有相关报告。只有反腐败委员会(KAK)提交报告后,才知道哪些人没有申报。
他强调,有些人因为去世未申报,有些人因为生病未能完成申报。但到底有多少人犯了欺诈罪,目前还没有相关报告。
他解释说,申报是通过在线系统进行的。问题在于,填好的在线表格是否由反腐败委员会进行监督。
如果反腐败委员会发现某些申请人仍未填写,就会通知他们。如果通知后仍不履行申报义务,就构成欺诈罪。财产申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交给反腐败委员会,另一部分交给上诉法院。
另一方面,东帝汶国立大学学者塞巴斯蒂昂·多斯桑托斯表示,所有实体都应遵守现行法律。
“必须遵守关于财产申报的法律,这是协助反腐败委员会工作的重要部分,”他说。
他断言,必须配合财产申报,以免触犯法律。东帝汶公民应当遵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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