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帝力第一审法院(TJPID)对三名被告(缩写JdA、AdCP和RBR)进行审判,他们被指控犯有侵害受害者(缩写ADPB)的罪行。
根据起诉书,有充分证据表明,2017年7月1日在科莫罗村发生了此事。
当时受害者正在家里,但这三名被告和他们的叔叔(缩写L)来到受害者家中,叫受害者出来,询问是谁在那段时间殴打了受害者,他们之间发生了口角。
在争吵中,被告AdCP打了受害者左脸一拳,受害者自卫还击,但被告JdA用脚踢了受害者的腹部,导致受害者倒地。
当受害者倒地后,被告AdCP和RBR对受害者采取行动,猛力殴打并踩踏其背部,导致受伤和肿胀。
由于被告的暴力和身体攻击,受害者倒地不起。被告还携带铁管进入屋内,将受害者的财物全部砸毁,包括两辆摩托车。
受害者遭受的总损失价值为3880美元。 因此,检察院指控被告犯有《刑法典》第260条规定的破坏和暴力罪。
针对这项指控,被告JdC声明说,当天发生的事件属实,被告与受害人是邻居关系,受害人说有人浇水溅到了他,由此引发挑衅,最终导致问题发生。
被告声明,问题发生后受害者拿起一把武士刀砍伤了他哥哥儿子的手。
被告否认殴打并袭击了受害者,也没有进入屋内砸毁财物。
被告AdCP也声明说,那些财物不是他砸的,因为当时人很多。
此外,被告RBR声明说,他不是砸毁受害者财物的人。
听了被告的陈述后,法院向受害者确认,受害者声明说,当时他家中正在举行毕业典礼,被告们出现寻找某些人,最后受害者表现出专横行为,导致了问题的发生。
受害者还声明说,关于被损坏的财物,他没有亲眼看到是谁损坏的,因为他当时在警察局,有人在他家中损坏了他的财物,包括售货亭里的物品。
受害者声明说,他们已经通过家庭方式解决了问题,但被损坏的财物还没有赔偿,因为受害者本人没有看到是谁造成了损坏。而且当时他在拘留所,只有他的妻子和孩子在家。
听完受害者的陈述后,法院将审理日期推迟,以听取证人证词。
本次审判庭由合议庭法官伊万·帕特罗塞尼奥、祖尔米拉·奥西利亚多拉、阿尔亨蒂诺·努内斯主持,检察院由检察官巴尔托洛梅乌·德·阿劳若代表,被告获得公设辩护人若昂·德·卡瓦略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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