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检察院就威胁和持械犯罪提出指控,请求法院判处被告CCM实际监禁。
在指控中,检察官贝姆文达·多·罗萨里奥表示,关于威胁罪是成立的,因为被告携带刀具企图刺伤受害者身体,虽然未击中但已使受害者感到恐惧。
检察官还指出,持械罪也是成立的,因为被告手持刀具。
检察官表示,被告是嗜酒之人,问题根源在于土地,此前已有一起涉及被告的土地案件正在处理。
因此,检察官为预防未来再犯,请求合议庭对被告判处3年6个月实际监禁。
而辩护方则声称,持械和威胁罪均不成立。辩护方认为,如果被告企图刺向受害者,为何当时受害者没有逃跑,而只是闪避。
因此,辩护方认为两项罪名均不成立,请求法院无罪释放被告。
听取指控后,法院将延期至另一日作出判决。
有充分证据表明,2021年8月31日凌晨1点10分,当受害者ESV在自己位于帝力贝博拉的家中熟睡时,被告CCM骑摩托车在受害者家门前大声挑衅。
受害者被惊醒后,被告手持刀具企图刺向受害者,但受害者抓住被告的手后逃离现场。
被告的行为已使受害者感到恐惧并留下心理创伤。问题的起因是此前已归档的案件NUK.0208/2017.PNSIC。
被告CCM是自愿、自由且有意识地实施该犯罪的,明知持刀刺伤他人是法律禁止的行为,但仍违反法律实施犯罪。
因此,被告CCM构成威胁罪和持械罪的行为主体,依据《刑法典》第15条以及第5/2017号法律《武术、仪式、冷兵器、棍棒及刑法典修改法律框架》的相关规定。
本案由合议庭法官伊万·帕特罗塞尼奥、祖尔米拉·奥克西拉多拉、阿尔亨蒂诺·努内斯主持,检察院由检察官贝姆文达·多·罗萨里奥代表,被告由一名实习公设辩护人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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