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6年2月12日(TATOLI)–共和国总检察长尼尔森·德卡瓦略否认了关于检察院从今年2月起不再将腐败调查权委托给反腐败委员会(CAC)的说法。
“CAC登记的腐败案件提交过来后,一审检察官们总是会再次委托回去,让他们继续调查。你们可能觉得奇怪,但检察院从未这样做过。对此我无可奉告,”总检察长周四在其位于科梅拉的共和国总检察院办公室表示。
他透露,检察院一直援引相关程序,并始终将案件重新委托给CAC继续处理。
“每天,一审检察官都会从欧库西、包考、帝力调取所有案件,包括反腐办公室提交的案件,送到总检察长这里,我们再转交给CAC继续深入调查,”他补充道。
2025年还登记了2000多件待处理案件。
“这些待处理案件中,大部分是刑事案件,而非腐败案件。仅在帝力我们就登记了1000件,加上其他市县共有2000件,但检察官们正在努力减少25件。如果检察官无法结案,他们会向总检察长提交报告说明原因,并对案件进行归档,”他补充道。
根据东帝汶《刑事诉讼法典》第四章关于检察院职能的规定,第48条指出:
1. 检察院负责刑事起诉,必须与法院合作查明真相,并严格按照法律标准实现正义。
记者:纳塔利诺·科斯塔
编辑:朱莉娅·查塔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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