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5年6月20日(塔托利)—帝力一审法院本周五审理了一起由被告人JC涉嫌的杀人案。
该案发生于2023年4月26日在帝力法图哈达,当时被告人JC下班回家,看到其亡弟大卫正在家中吵闹,便上前劝阻,因为其行为打扰了他人夜间休息。
但弟弟大卫不听,继续吵闹,被告人再次警告,弟弟仍不听。
于是,亡弟大卫走进屋内继续制造噪音,并辱骂被告人的妻子。被告从房间出来试图安抚,但被告的兄弟姐妹们开始抱怨并一起殴打被告人JC,导致其摔倒在地。
当被告人JC倒地后,弟弟大卫又转向被告人的妻子进行人身攻击,直至她被打。
不仅如此,亡弟大卫还拿起一根铁管试图打死被告人,但未成功,因为被告喘过气来,起身拿起一把刀,朝亡弟大卫的右腹部刺了两刀,导致大卫倒地。
几分钟后,其他家人将大卫送往医院治疗,而被告人JC的妻子则前往东阿莱肖警局报案,将被告人移交调查。
被告人JC的妻子CS对此案作证称,被告人JC和大卫是亲兄弟。他们同住一屋檐下已久,从未有过矛盾。一旦出现问题,也会立即解决。
她在法庭上承认,事发当晚,丈夫下班回家,她看到弟弟大卫(已故)大声喊叫,便上前劝阻,说天晚了不能这样,会打扰别人休息。
CS称,当被告人进房睡觉后,弟弟大卫跟进房内大声说话并辱骂她,于是被告人出来劝说,但亡弟大卫不听,反而攻击哥哥,用盘子砸向哥哥,盘子在他面前碎裂。
证人表示,这一行为引发了争吵,其他兄弟姐妹一起殴打被告人,导致其倒地,大卫拿起铁管要打被告人,但未能成功,因为他的表亲夺下了铁管,并说“你们是亲兄弟,不能这样对你的哥哥。”
她说,但亡弟大卫不听,继续施暴,直到被告人起身拿起刀自卫,刺中了亡弟的腹部。
她说,亡弟治疗了两周后才断气。
在听取证人证词后,由检察官路易斯·埃尔纳尼·兰热尔代表的检察院在指控中请求法院对被告人JC判处15年单一监禁,因为被告人的行为符合《刑法典》规定的加重杀人罪构成要件。
“检察院认为被告杀害亲弟弟的行为完全符合加重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杀害父母或亲兄弟姐妹属于加重杀人罪,因此请求法院对被告人判处15年单一监禁。”路易斯·埃尔纳尼·兰热尔在庭审中表示。
该检察官论证称,检察院综合考虑证人在法庭上呈现的各项情节,以此作为请求法院对被告人适用加重杀人罪刑罚的依据。
检察官路易斯·埃尔纳尼·兰热尔指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JC杀害弟弟大卫的行为不具备《东帝汶刑法典》第48条和第49条规定的正当防卫条件。
他认为,被告人持刀时,亡弟大卫持铁管。从这些情况来看,被告人的行为不具有正当防卫的合法性。
与此同时,被告人JC的辩护人、公设辩护人恩里克·玛丽亚表示,对于检察院指控的加重杀人罪,被告人JC并不构成,因为被告人当时刺死亡弟大卫的行为并无杀人故意。
他说,当时被告人曾提醒弟弟不要大声喊叫,因为已经是晚上,弟弟的行为打扰了他人夜间休息。
“辩护方认为被告人并无杀害弟弟的故意,而是由于亡弟首先挑起事端,才导致被告人采取了这一行为。”他强调。
该辩护人表示,此案与任何武术团体无关,只是亡弟所属的77号礼仪武术团体与被告所属的伊卡坦·凯拉·萨克蒂组织之间的个人冲突。
因此,辩护方请求法院变更检察院指控的加重杀人罪的法律定性,改为严重身体伤害致人死亡罪。因为被告并非故意杀弟。所以,辩护方请求按照严重身体伤害罪量刑。
在听取各方意见后,法院将此案延期至2025年7月3日17:00宣判。
记者:纳塔利诺·科斯塔
编辑:西斯托·弗雷塔斯·达皮耶达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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