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检察院(MP)对一起以JN为受害者的持刀伤人案提起公诉,此案由三名被告(首字母为FCB、OCAdCG、LRCG)在梅蒂奥特实施。
在庭审中,检察官埃尔纳尼·兰赫尔表示,该案涉及被告FCB、OCAdCG和LRCG。
检察官称,检察院指控被告FCB犯有持武器罪和杀人未遂罪,被告在供词中承认用砍刀砍伤了受害者JN。
检察官称,被告OCAdCG动手殴打,被告LRCG扔石头参与斗殴,但他们的违法程度不同,后两名被告的刑罚与FCB不同。
检察院表示,如果后两名被告没有扔石头和动手殴打,受害者本可以逃脱。但正是由于两人的合力——一个扔石头,一个动手——导致受害者倒地,随后被告FCB用砍刀砍伤受害者。
该案检察官称,三名被告对事实供认不讳,这构成了减刑情节。
最后,检察院表示,被告FCB确实实施了杀人未遂和持武器罪,因此请求法庭判处其7年有效监禁。
尽管如此,对于被告OCAdCG和LRCG,检察官表示,两人的行为已构成所控罪行,因此请求法庭判处二人3年6个月有效监禁。
检察院表示,请求法庭判定起诉成立,并据此定罪。
而被告方的辩护律师称,事情发生在13名被告饮酒之时,但检察院最终只起诉了其中三人。
辩护律师表示,被告的行为并不构成起诉书中所列的罪行。因此,辩护方请求法庭将对被告FCB的法律定性变更为严重人身伤害罪。
对于被告OCAdCG和LRCG,辩护方也请求法庭将其法律定性变更为简单人身伤害罪。
听取各方陈述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读判决。
据充分证据显示,2024年11月19日凌晨1点左右,在帝力梅蒂奥特,被告FCB、OCAdCG、LRCG与其他同伴一起在基督像区域饮酒。
当被告们正在饮酒时,受害者也在和他们一起喝。醉意渐浓后,受害者开始辱骂被告们,随后便回了家。
受害者回家后,同样醉酒严重的被告们也返回了位于梅蒂奥特的住所。
当被告们到达梅蒂奥特时,受害者及其同伙也回到了梅蒂奥特,并与被告们相互投掷物品。
在混战中,被告LRCG用一块石头砸中了受害者的嘴,导致受伤并使受害者倒地。
受害者倒地后,被告OCAdCG用手击打其头部致其疼痛,随后被告FCB在严重醉酒状态下,拿起一把砍刀,先后砍中受害者的头部和背部,导致其流血不止,随后受害者倒地。
冲突的起因是双方因武术问题发生冲突。
被告的行为导致受害者嘴部、头部和背部受伤,因为被对方用石头、拳头和砍刀攻击,受害者目前在圭多·瓦拉达雷斯国家医院接受治疗。
被告的行为是自由、故意且有意识的,他们明知扔石头、动手殴打和用砍刀砍人会致人受伤甚至死亡(三人合力),且持有武器违反刑法,但仍实施该行为,以此作为合适的手段。
被告也知道自己的行为被刑法禁止。
因此,三名被告作为共同正犯,实施了杀人未遂和持武器罪。
该案由合议庭主审,成员包括若泽·金唐、若泽·贡萨尔维斯、朱米娅蒂·弗雷塔斯,检察院由检察官埃尔纳尼·兰赫尔代表,被告获得了私人律师的法律援助。
(特约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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