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6年1月28日(塔托利)–土地网络与乐施会东帝汶分会于本周三组织了一场关于女性土地和财产权的公开讨论。<!--more-->
前CNRT议员卡梅丽塔·莫尼斯作为发言人,分享了关于包容性政策在女性土地和财产权方面的见解;学者阿明达·莫尼斯则谈及女性土地和财产权的法律权利;土地网络研究员伊内斯·马丁斯讨论了女性土地权的重要性。
在讨论开幕时,土地网络国家协调员佩德里托·维埃拉表示,讨论的目的是向公众说明,女性在土地和财产方面长期遭受歧视和不平等。
他说,长期以来女性可以使用和获得土地,但在独立23年后,仍没有法律保障她们的未来,因此需要一部法律来确保她们的进步和经济活动与土地问题相关。
“因为她们使用土地,却可能失去土地,而公众的普遍观念认为女性没有土地权。我认为这对男女都是令人担忧的,因为我们的宪法保障男女之间没有歧视,包括土地问题。”佩德里托在位于法罗尔土地网络总部的公开讨论中说道。
在同场讨论中,乐施会代表泽卡·希梅内斯认为,这一问题仍将是女性的重大挑战。
“我们的女性与男性同胞之间还存在不公正和歧视。谈到财产和土地,我们都知道在东帝汶仍面临许多障碍,但我们也有巨大的机会,因为有非常强大的法律平台支持性别平等。”他补充道。
此外,关于私有财产,东帝汶有土地法以及关于动产和不动产所有权定义的法律制度。
“其中第4条、第5条涉及女性土地和财产权,我们确认了多项公约,例如《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等许多保护女性土地权的条款,所有公民都享有土地权。”他描述道。
目前女性在土地和财产权方面面临的挑战之一是,一些法律的执行尚未达到最大化。
“仍然存在歧视,女性未被充分纳入。此外,我们的挑战还在于生活实践,因为我们几乎所有人都生活在系统中。”他说。
活动的目的是讨论存在的差距和障碍,以提高社区意识,同时提醒政府更积极地让女性参与实践、讨论和决策,并让女性参与决策。
“这样她们就能拥有强有力的关于女性土地权的公开讨论权利,并像男性一样享受自己的权利。”他总结道。
在同场讨论中,前议员卡梅丽塔·莫尼斯表示,宪法第16条和第17条保障男女平等和无歧视。
卡梅丽塔解释说,宪法第2条中,国家承认并重视那些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习惯法规范。
“关于土地权,当时作为议员的我也参与了,我们将之转化为动产和不动产所有权制度,其中第4条明确规定女性和男性享有同等的土地和财产权。”她肯定道。
卡梅丽塔承认,在东帝汶,由于父权制文化体系,女性不太享有土地权。
她补充说,这一问题不能违背宪法精神,即平等无歧视,所有人都享有土地和财产权。
据卡梅丽塔,要消除“女性没有土地和财产权”的观念,政府需要通过地方当局(村、镇)以及国家机构向社区进行宣传,说明即使女性没有土地和财产权,这些问题也不能违背宪法精神——宪法赋予所有人平等无歧视地获得土地和财产的权利。
“因此,我赞赏土地网络的这一倡议,并希望土地网络不应只在帝力进行宣传,而要深入到偏远地区,以便社区了解土地和财产权,尤其是女性能够理解这一点。”她说道。
制定土地法
此外,学者阿明多·莫尼斯也呼吁政府制定土地法,以便每个人都能拥有一块土地的权利。
“我要求政府,是时候制定一部专门的土地法了,这样每个人都能有权获得一块土地,政府也不会随意征收或夺取他人的土地。”他建议道。
土地网络研究员伊内斯·马丁斯表示,已进行的研究显示了挑战。因此,女性难以获得土地权,尤其是在立法、政策和项目条款方面,包括处于父权制社会的群体。
她说,土地网络最近进行了一项关于女性在父权制体系下土地安全的研究,该研究于2025年发布,尽管土地登记工作自2014-2020年由国家地籍系统进行,但这仍构成女性的挑战,因为女性在土地登记中尚未得到考虑。
“因为确定女性是否合法成为土地所有权人的重要因素是让女性参与土地登记,这也显示出这是一个挑战。”她总结道。
记者:纳塔利诺·科斯塔
编辑:朱莉娅·查塔里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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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AI 自动翻译自东帝汶本地新闻源,仅供在东帝汶的华人参考。 翻译可能存在不准确之处,如需准确信息请点击"查看原文"链接。